第124章 脑子里有只幺蛾子
而穆萨,却是突然笑了:“糖糖,你说错了。以后,不管你去哪儿,回自己的家乡,或是留在这里,我都会跟着你。既然我们都在,那么,随时随地,每时每刻,都是属于我们的生活。”
穆糖糖瞬间脸红。
妈妈呀,为什么这个男人他这么撩?!
哼,活该王宫里那一堆都是单身汉,就会目光深沉地盯着她,一句话都不会说。
后来,经过穆萨的解释,穆糖糖这才知道,原来这鲛珠,并不是凭空出现在王宫里的。
当然这是废话,肯定是有来源的啊!
只是这个来源,实在是非常了不得。
这玩意儿,竟是山羊部落送上来的,准确来说,是黑豹以山羊部落的名义献上来的。
但山羊部落本部落,因为没有获得厉风的允许,再加上后来弄巧成拙去刺杀穆糖糖,早就集体收拾包裹滚回自己的部落去了。
所以,到底是山羊部落献上的,还是黑豹假借了山羊部落的名义,一时半会儿,还很难说清楚。
不过就穆糖糖看来,这其中,还有很多很多阴谋。
比如说,她都已经失踪那么多天了,兽人跑得那么快,要追上一群慢吞吞的山羊,不还是很容易的事?干嘛不早点派人去查这件事?难道山羊部落整个都失踪了么?
光这点,就很可疑了。
当然,厉风有自己的考虑。他自己才是整个兽城的王,而穆萨于他而言,连子民都不算,只是个外来部落的首领。
实在是没必要把那么多详细的事情都告诉他。
而黑豹,把这鲛珠献给厉风之后,就告诉他说,珠子里蕴含着一种强大的力量,就连君蓝,都是无法想象的。他们山羊部落无法控制,只好世世代代守护着这颗珠子。
Emmmm,不知道这里为什么要举君蓝做例子,实在是很让人有一种——他的力量之强大,整个兽世都知道的错觉。
至于珠子的力量之强大……
之前刚送过来的时候,厉风,白鹤,君蓝,三个人聚在一起,讨论来讨论去,都没体现出它的强大在哪里。
直到,穆糖糖来了。
刷的一下,她这么大一只的活人,就在几个自诩力量强大的雄性面前变成了空气,伸手拉都拉不回来的那种。
所以,它力量到底强大在哪儿,几个人,现在已经充分体验到了——送穆糖糖穿越时空,不是吗?
不过,估计在别人眼中,这珠子只是把她瞬移到了某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兽世的人,才不会像现代那样充满浪漫主义,幻想穿越时空的把戏。
穆糖糖又问这珠子的其他各种特征,比如什么时候会爆发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具体还有些什么作用,到底是从哪儿挖出来的。
然后,穆萨表示:随机。
是的,没错——随机,随机,全是随机。
在穆糖糖看来,这是哪门子的随机啊!
分明是山羊部落自己,都搞不清楚这玩意儿到底怎么回事,就故意把这力量说成是随机。毕竟这是很强大的力量,而且不知后果如何,在兽世这么个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哪来那么多执着的研究人员对这种东西做记录呢?
说不定这鲛珠,就是他们从某个足够唬人的地方捡到的,根本不是什么世代相传的宝物。
只因为正好在这个节骨眼上,便匆匆忙忙送了过来,讨好厉风用。
毕竟山羊部落实在太弱小,弱小到卖女求荣,求厉风收留的地步,要守护这么一颗狂炸酷炫的珠子,对他们来说……
实在是太难了吧?!
虽然在现代,每个人都会对种族歧视表示不屑,但,种族优势链在兽世,确实就像生物链那么寻常。
之后,穆糖糖又趁着穆萨出去捕猎的时候,和生存系统稍微商量了一下,想从它那里知道关于鲛珠的情况。结果这家伙更坑,明明在那里检查了那么久,居然还是说不清那是个什么东西,甚至连年代都弄不清楚。
穆糖糖就很气。
当初还叫什么【微光】呀?就应该直接管它叫【谋杀】!
幸亏刚来兽世的时候,这个倒霉的生存系统还处在电量不足的状态,只有个记笔记的粗糙功能。否则的话,若是像小说中,完全把系统当做金手指,跟着它的指导去生存的话,穆糖糖早就被坑死在这泱泱兽世了。
不管怎么样,该吃就吃,该睡就睡。她终究是个普通人类,还得靠这些活下去。
心态,一定要自然!
若是将来等到五六十年后,同岁的雌性兽人还那么年轻,她却已经是个垂垂老妪,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早上,按理说,穆糖糖应该如约去向厉风汇报自己的关于粮仓的设想。
然而看着外面的太阳,不知怎的,她就很不想出门。
在兽世的这段日子里,她出行全靠穆萨,天天坐在他背上,难免被太阳晒。一开始,穆糖糖还会用兽皮蒙身子,渐渐的天气变热,人躲在屋里都要热成傻子了,哪里还敢裹兽皮在街上荡?
这就和夏天穿羽绒服出门一样,绝对会被人笑死的!
所以,她以前好不容易养出来的,白到反光的皮肤,现在已经变成了淡淡的,比较健康的黄色。
如果在兽世,也可以用手机发个消息,直接发给厉风,叙说自己的意见,就好了……
邮差?
不,兽世没有纸……
让人带口信?
可是,有谁每天都必须往王宫里跑呢?
穆糖糖觉得,自己脑海中那只名叫幺蛾子的小生物,又开始扑腾扑腾地到处乱飞了。
不过,这只幺蛾子一时半会儿还真没法从脑子里飞出去,付诸实践。所以这次,穆糖糖还是得亲自跑一趟。
踏进王宫大门时,穆糖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头全身金黄色的大狮子。
她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厉风。
只是不知道他刚才做什么去了,那微微露出两颗獠牙尖端的嘴角,竟然沾着许多血,甚至还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恰在此时,她望过去,他也望过来——目光在空气中相触,厉风下意识愣了一秒,真的只有一秒,他便反应过来,迅速地消失在了穆糖糖面前。
穆糖糖:“……”
难道他刚刚是跑去捕猎,然后把捕来的猎物就地宰杀生吃了么?
确实像是狮子的作风。
那他,又在跑什么?
不过,厉风其实也没离开多久。就在穆糖糖觉得需要尊重他的隐私,没必要深究下去的时候,厉风又利索地跑回来了。
这一次,他好像已经认真清洗过了。别说刚才嘴角的血,就连毛发上的灰尘,也都是一干二净。
每根毛发都是那么整齐,几乎与身后金黄色的阳光融为一体。
穆糖糖觉得自己不得不很认真地怀疑一下,就在来回一趟这么短的距离内,厉风是不是还抽空找了把梳子,认真梳了身上的毛发?
紧接着,他便摇身一变,变成了高大挺拔的人形。
发梢,还是湿漉漉的。
不过,这次他终于可以充满自信地走过来,问她道:“你们今天为什么来这么早?”
“那还用说?因为我昨天睡得早,所以今天就起得早咯!”
厉风的眸子里,露出一丝迟疑。
穆糖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以为自己聊天把天聊死了。谁知,厉风只是迟疑一下,然后,他竟然笑了。
“没事,只是刚好撞上我捕食回来,吓到你了。”
“没关系啦,要是打扰你吃饭,才是你的错。”穆糖糖很不好意思地笑着,“对了,我今天是来告诉你怎么建仓库的!”
“嗯?”
穆糖糖随意招招手,便飞来一只孔雀。听完她的吩咐后,对方很快便拿来一块白色的大石板和烧过的炭笔。
于是,厉风便一边听她讲,一边看她画。
穆糖糖的设想,是直接用石头盖一所小房子,里面用河边的黏土烧成陶瓷,将谷子与地面隔开。整个房子,便是一个容器。
现代不就是将米用容器装起来么?只是在兽世,这种设计比较节省空间,不会占用多余的地方。
其实,也不能怪她太小气。
兽城的土地很紧张,弄得都跟现代的大都市似的了。而且他们都是小平房,还不许往森林里扩张,能空出这么点地方做仓库,已经很不错了。
就在这时,白鹤也从不远处飞了过来,停在厉风身边围观。
听着听着,他还伸出脚爪子,挠了挠头,显然是在认真思考。
不过穆糖糖很快就把话讲完了,把石板放到了一边。
“对了,孔雀们也别闲着了。你其实用不着他们伺候,王宫里又没有雄性,叫他们天天点火扫地,实在是大材小用。”
白鹤忍不住插了句嘴:“嘁,你以为光叫他们种田,就不是大材小用了吗?”
“呵呵,什么大材小用?我这叫充分利用业余时间!”
“……”白鹤成功被噎着了。
白鹤虽然是厉风的传话官,但他毕竟是淳朴的兽世人民,论强词夺理,油嘴滑舌,他还真的比不上穆糖糖。
穆糖糖才不管他,继续对厉风解释道:
“你虽然不许他们往森林里扩张地盘,但你自己就有个很大的王宫,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你种植大量的田地,再将稻谷存储起来,等到闹饥荒的时候,你就可以把粮食送给雌性。这样既能增加你的威望,还可以防止毛头小伙子对你的权力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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