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千玺番外(二)
再后来的日子我和千炀就过的惬意极了,没有人再逼着我们去杀人或者打架,除了每日每日那心口要命一般的疼痛,生活总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后来渐渐的我和千炀也找到了办法来对付那疼痛,那诅祝要我们情绪波动就会受到那样的痛苦,我们不想那么疼,就只有情绪不波动,千炀渐渐的变成了一个深不可测的男人,他不笑不哭,不娇不怒,我渐渐的看不透他。
可是我做不到,每次疼的在地上打滚的时候,千炀都会看着我说,“你怎么这么傻,逼着自己不去在意不就没有情绪了吗!”
我却笑着看着他摇摇头,“我不,什么都不去在意,那人不就跟死了一样了吗?活着不就是为了快乐痛苦,要真是把自己封闭起来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每每这个时候,千炀都会深深地叹口气。
他日渐的沉默,我却像是故意一般,日渐一日的嚣张,我不光不控制我的情绪,反而更加肆意张狂的放任我的情绪。
事情是从六百年前的一个人开始发生改变的。
那个人是谁,叫什么,我和千炀都不知道,他有一头白色的长发,直达脚踝,经常穿着一袭白衣,踏着一双白鞋,他长的,就像画里面精致无比的相公一样。
他说他是一只狐狸,成仙的狐狸,他自称本王。
我和千炀自然是不信的。
“你说你是神仙,那你一定知道我和千炀身上的诅祝咯?你能不能给我们解除这个诅祝呢?”高山之巅,我仰头看着俊美的白衣男子,声音清脆的问道。
那个时候我很年轻,虽然比起大部分正常的人来说,已经老的不能再老了,可是我和千炀自从从楚氏王族逃出来之后,就一直远离人群,已经很多年没有和人交流过了,千炀又总是把我当做小孩子,久而久之,我在人前就一直维持住了那副年轻幼稚的模样。
白衣男子负手而立,没有丝毫的表情,良久他叹了一口气说,“你和千炀,这都是命中的定数,没有什么办法的。好好珍惜现在的日子吧,很快,连这样的日子对你们来说都是奢侈了!”
我直觉的有些不对劲,看着他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我们两个还有什么灾祸不成?”
白衣男子摇了摇头,目光看向很遥远的地方。
良久,他才开口说,“不是灾祸,而是命中的劫数啊!因为你们没有解除诅祝,过不了多久,你们体内的诅祝就会进一步发作,很快你们就控制不了体内的那股戾气,到时候,你和千炀会浑身痛苦,只有不断的杀人才能有短暂的快感。”
“什么?不可能!”我本能的否定他的话,“我和千炀虽然现在已经成了活的太久的老妖怪,可是我们不是变态,不会以杀人为乐的!”
白衣男子嘴角微微勾起,并不在意我的话,只是说,“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我来凡间,就是为了拯救你们,或者说,拯救百姓。杀人魔头一个就足以翻天覆地,更不要说,你们还是两个人,我的任务就是为了帮助你们。”
“怎么帮?”我傻傻的看着他。
他笑了笑,两手一摊:“我也不知道。”
他说不知道,可最后还是告诉我们一个法子,他说,只要有人心甘情愿的把我们身上的诅祝转移到他的身上去,我们就能解脱了。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心甘情愿的人。
我和千炀倒是心甘情愿的想要为彼此付出一切,可是我们两个却都不可以。
后来,那个白衣男子离开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就像是从来没有遇到过那个人一样,依旧正常的过我们的日子。后来我想起那些事的时候,经常会感叹,也许,一切冥冥之中真的要有定数了吧?生命里出现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他们来到你的生命中,总是会将你的故事推向一个不可挽回的地步。
很久以后,我遇到了一个姑娘。
她叫阿元,是一个医巫的女儿。
那个时候,我跟千炀刚刚搬到了一个小城里,找了个还算清爽的小院子住下,阿元就住在我们旁边,另一个小院子里。
我们的故事简单而随意,我搬来的第二天,刮了大风,前一天刚刚晾出来晒的衣裳被风刮起来,刮到了隔壁院子的墙上,那天正好轮到千炀出去,嗯……劫富济贫,我一个人在院子里,看到衣裳飞走了自然要去摘下来。
可是我过去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姑娘站在那里了,正踮着脚站在围墙下面费力的想要将衣裳够下来。
看到我,她的脸顿时红的像个苹果,有些手足无措,“我……我看到衣裳挂上面了,想拿下来给你们送过去……”
她穿了一身粉色碎花衣裳,头发高高的扎起来挽了个小小的包,明明同宫里面那些华丽的女子差了十万八千里去,可是那张朴素的脸蛋一红,就像是挂上了西天的艳霞,叫人看的移不开目光去。
那一瞬间,我听到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说,就是她,就是她了,没错的。
反应过来的第一个念头,竟是,还好,今天是轮到千炀出去……
明明在自己院子这边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衣裳拿下来,可我却翻身到了她那边的院子里,伸手将衣裳拿下来,装作不甚在意的看向她,“谢谢了。”
其实心里早就砰砰直跳,可我却装的很淡定,脸上的肌肉被我强忍住不抖动,可是心里的颤抖我忍不住。
我看到她冲我微微一笑,笑的像个孩子,纯粹而干净,“不客气。你们是新搬来的邻居吗?前几天还听隔壁的阿伯说那个愿意卖出去了,还一直没机会见见你们呢!”
我点点头,很久没有和人交往过,我其实语言功能早就有点退化,面对她的善意,我却接不上来一句话,心里懊恼的同时也一遍一遍的想该说点什么。
可是终究一个字没有想出来,又不想叫人觉得我不好相处,憋了许久憋出来一句话,“今天,今天天气还不错……”
不错个狗屎……青天白日突然起了大风,乌云很快就压了上来,天气阴沉的仿佛下一秒就能滴下水来,倒是个淋雨的好天气,我懊恼的只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
她看了一眼天空,更加开心的笑起来,“原来你喜欢的是这种天气啊,我倒是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天,我喜欢太阳出来照在人身上暖融融的,微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在云里边躺着一样,这样阴沉沉的天总叫人觉得心情不好。”
我也喜欢那样的天气啊……我一边在心里懊恼一边想,完了,她肯定要把我当成傻子了。
她却依旧笑的纯粹,就像真的尊重我对天气的喜好一样,然后她往后退了一步,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她要跟傻子画清距离了,她却冲我伸出手,“我叫阿元。”
那个时候男女之别还不像现在这么严重,我已经做好了被嫌弃的准备,突然看到她伸出手心里高兴的跟什么似的,生怕吓到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我的手,轻轻的放在她的手上,“我叫千玺。”
“千玺公子,”阿元笑的像一朵花,怎么看怎么好看,“你们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我摇了摇头,虽然不会聊天,可我至少会回答问题,我说,“不是,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哥哥,他叫千炀,出去……赚钱了。”
阿元笑的开心,“真是好巧,我们家里也只有两个人,我和爹爹,那我们以后就可以做一家人了!”
我看着她稚嫩的小脸蛋上面洋溢着天真的笑容,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她这模样,看起来应该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吧。
还是个孩子呢。
我真是罪孽,竟然想对一个孩子下手,可是……我看向阿元,即使她还只是一个孩子,那我也要她。
阿元歪了歪头,“正好今天我爹爹也不在家,我又不会做饭,要不然可以把你的哥哥叫过来,我们一起吃一顿饭。”
“我会做饭。”还没来得及细细思考,这句话便已经溜了出来,我看到阿元顿时有些尴尬的神色,这才惊觉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刚刚她说的那两句话,分明就是要委婉的赶我离开的意思啊。
我却想着表现,却忘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毕竟是门学问。
“我……我先回去了,”恼羞成怒,我勉强的冲她笑笑,强忍住心里的失落,打算回去重振旗鼓之后再来找她,“回头,回头再一起吃饭吧……”
吃饭的事总得提醒她我记下了,可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哎!”她突然叫住我,“正好今天晚上我爹爹回来的晚,我正想着叫你们过来也没有人做饭,可是你要是会做饭,不如你和你哥哥今天晚上就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吧。只是恐怕这菜,只能你做了。”
她两手一摊太可爱,我魔怔了半晌,点点头,逃一般的跳过围墙飞回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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