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一切准备停当,楚流鸿便真的要出远门了。沈倩依依不舍,一直交代这、交代那的,楚流鸿只能默默地听着,然后眼中坚定的目光让沈倩放心。
“哎呀,流鸿也这么大了,你就别唠叨了。”楚风听不下去了,拍了拍沈倩的肩膀。
沈倩只好点头,不再说话。
她觉得,楚风哪里能懂自己的心态,先不说女人本来就比男人细腻,这孩子可是自己心头的一块肉,哪里能说走就走呢?楚烟柳还是因为自己觉得她需要去那里,可以得到好的归宿,而流鸿这孩子,自己实在不放心。
楚流鸿上了马车,沈倩满脸不舍。
“嫂子,你可别想多啦,男孩子长大了,这是好事。”楚翠安慰沈倩,“若说我家的千里,我却是万万不放心的,虽然足够懂事,却也没有傍身的招式,如果遇上危险,也不能对着人家念之乎者也吧?流鸿就大大的不同,你不用担心。”
这话虽说明显是安慰,但宋元还一副超级不爽的模样,让楚翠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那马车咕噜噜地转,没一会就离了蛮远。
“爹娘,大家再见~”忽然,楚流鸿从窗布后探了个脑袋出来,对着众人挥手。
“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沈倩赶紧道。
“知道啦!”语毕,楚流鸿就坐进了马车里。
楚流鸿身边连一个小厮都没带,就坐着马车,带着一些衣物和盘缠,离开了乾镇。
“人说父母在,不远游,我的孩子却都往外跑了……清昭,娘身边只剩你了,不过你再过两三年,也该嫁人了。”回房间的路上,沈倩摸了摸清昭的脑袋,道。
“本来姐姐也不是该还在的么。”清昭状似无意地说。
“谁说的,烟柳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啊。就算她没去皇宫,也要嫁人了,说到底,父母终究是不能永远看见儿女在身边啊。”沈倩摇头。
“可是,就算以后嫁人了,如果我在你们身边的话,也可以时常回来看你们啊。”清昭道。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沈倩失笑,“倘若你嫁人了,就不能再随意回来了。再回来,也是客人了。*”
“这……”清昭愣了愣,然后叹道,“恩。”
沈倩大抵也是觉得因这事心里有些伤情,一直闷闷地不说话,然后忽然突发奇想地要帮清昭梳头。
清昭虽有些疑惑,但却还是答应了。
沈倩把清昭的发簪取下,发簪一取,清昭乌黑的长发便如瀑布倾泻。
清昭的发质很好,又黑又亮,而且因为不剪,所以很长很长,有时一甩头,简直可以当洗发水广告了。这头发好是好,就是太厚太长了些,清昭每次洗头发都无比痛苦,而且古代还不比现代直接抹洗头水,一般都是用皂角或者猪苓,而猪苓百姓是用不起的,楚家还可以,但是猪苓一般会加很多香料,有时香味过重,反而让清昭觉得不舒服,于是常常拿皂角洗头。
因为头发太多,一点点抹够累,所以清昭还想到一个好办法:就是多拿几个皂角夹在头发里,然后用手在外面随意揉搓,这样也会有一些泡泡,而且味道很好闻,很自然。
沈倩慢慢拿过一把木梳,从清昭的头顶开始往下顺着梳,嘴里忽然念念有词道:“一梳梳到头,富贵不用愁;二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清昭愣住,这,这分明是古代女儿出嫁前母亲帮女儿梳头时说的吧?沈倩说这个做什么?难道是帮她安排了一个什么婚姻?
“娘?”清昭有些纳闷,赶紧问。
“我在想,以后我怕是不能帮你这样了。”沈倩道。
“呃?怎么了?”清昭不解。
“以后……会有专业的喜婆来帮你做这件事的。”沈倩叹了口气。
清昭瞬时明白了。
若用上专业的喜婆,那明摆着男方家是非常有钱有势的人家了。沈倩这样,是又想清昭嫁给有钱人家,又难过自己不能亲手帮女儿梳头吧?哎,这可真矛盾。
“我才不要劳什子喜婆呢,我就要娘!”清昭嘟了嘟嘴。
“你这孩子,傻乎乎的。”沈倩只认为她是不知道喜婆所代表的含义,只笑了笑。
她的心里也是复杂而矛盾的,就好比王如那事吧,王如死了,她起先是震惊,然后又是难过,可是不可言说的便是——那难过里夹杂的,是幸灾乐祸。可是她怎么能说出来呢?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自己根本没有要置王如于死地。还不是因为王如自己太离谱,连证据都不好好编造,就血口喷人。而且如果不是幸亏聂总管身体有问题,自己就算不死,也免不了被打下堂或者被细查一番。
而烟柳的归宿,她也是这样想。烟柳那孩子,似乎从小就比较有主见,不说自己一直对她灌输要进帝王家的思想,光是她自己就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以前有人向她提亲,她根本不顾丝毫。
恐怕就算自己不允许,她也会想进宫。
至于清昭嘛……这孩子却是有些让人琢磨不透。你说她傻吧,有些问题她又斤斤计较的很清楚,你说她聪明吧,她怎么看也和普通的十二岁小孩无异。处理事情的方法上也是,有时她笨笨呆呆的,有时却相当伶俐。还记得以前听烟柳说,她希望以后的丈夫身边只有她一个人,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娘,别梳啦,别梳啦。”清昭按住沈倩的手,“我说了,以后一定然娘帮我梳头然后才嫁人。”
“哎……恩。”沈倩点了点头。
“娘,我想出去一趟,好么?”清昭想了想,道。
“哦?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买新发簪。”清昭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上次最喜欢的银簪子不见了,我想买个新的,可以让小岑陪我去的。”
“呃,好吧。你吃完午饭,睡个小觉就去吧。”沈倩点头。
“好的!”清昭见沈倩答应,笑嘻嘻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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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清昭便带着小岑出去了,小岑可不比吴婆,虽然其实她也很八卦,但是自从吴婆被送走之后,她就提高了警惕心,加之也没什么人跟她说话了,她也就渐渐改好了。
所以她一路都目不斜视地跟着清昭,反而让清昭感觉颇为不自在。
到了清昭一向在那里买饰品的“云渺轩”,清昭便大步跨进去。
以前来这里,是因为沈倩也常常在这里购置府中女子所需的一些物品,下人呢,就买木簪分发,夫人小姐呢,就是好点的。有一次清昭无聊时跟着出来了,也就记住了这里,那个银簪子也是自己又一次挑选的。
进了“云渺轩”,那个鼻子上有颗痣的老板却没向往常一样站在后面积极地喊:“嘿,这是哪家小姐夫人。”而是站在外面和一个姑娘大声地说话。
“这位小姐,真是不行啊!这簪子可是上好的蓝田玉,没有半两银,是万万买不到的啊!”那老板无奈地说。
“哦?什么蓝田玉我是不清楚啦,但是你这不才一个簪子而已么?半两银……够我全家吃一个礼拜!我不管啦不管啦,300文钱!”那红衣女子挥了挥手。
“这,这不可啊!”老板叹气,“姑娘,您实在买不起,就走吧……或者,挑些便宜的簪子?”
“你这什么意思?是说我家穷么?我告诉你,我家还的确穷了!但是!我穷是穷的有风骨的,你这样看不起我们穷苦人家的人,是会被雷劈啊!”那姑娘话锋一转,竟生生说那老板是看不起穷人,惹得路人纷纷注目。
“这,我这……我没这个意思啊!”老板手一摊。
“那是什么意思?不管,300文钱,不卖,你就是瞧不起我们,卖,你就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勤勤恳恳做人的老板!”那女子笑道,简直是不讲理。
“你!”老板有些怒了。
那女子完全不怕,笑了笑:“怎么,被戳破事实,想打人啊?”
清昭在一旁看着,觉得相当好笑,这姑娘着实有意思,甚至清昭有些……怀疑她是穿越来的。
因为看她的样子,不过和自己一般大,虽然穿的普通,但一双眼睛眨来眨去,却充满着灵动与深思,好像是一个活着很久的人在耍无赖似的。
清昭眼珠子转了转,最终还是决定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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