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珏苦笑摇头,心里暗叹,人陷入困境,不顺的事会往一块凑,有时候就是毫厘之差。这时候一定要沉住气,因为倒霉到极点,很快就要否极泰来。
豆腐坊建在她们小院的门房里,蓝竹开始试着做豆腐,最初做得不好,很着急。明珏安慰鼓励,让她先练手,慢慢来,先不着急拿去卖。
常东兴带人按明珏的想法在林地里整出一片地方,将葡萄枝桠全部埋进土中,盖上落叶秸秆保暖,明珏带着岳嫂子监工。明年春天这些枝桠一发芽,就用来育葡萄苗,好的葡萄苗种当年就能挂果,番邦人带来的枝桠一定不错。
天空灰蒙,白雾苍茫,一轮红日低悬,散发出凉凉的光芒。
林荫路上,一个小小身影徘徊挪步,浑身透着萧索烦闷的气息。雾气笼罩的茫茫原野,寒凉枯落一望无垠,更衬得她娇小孤零。
明珏一大早出来,就在林萌路上走来走去,犹疑着是不是要到水木山庄借银子。她不好意思找别人,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去。从这里到山庄,就是坐马车也要差不多半个时辰,没有马车,走路过去,午后才能到,还要累个臭死。
这条林荫道直通连云山,听说山脚下有许多权贵豪族的庄园,也经常看到贵人的车马从这条路上经过。明珏找了一根树桩坐下,看着路的两边,心想:若是哪个贵人从这里经过时掉了银子让她拾到,她一定感谢那人的八辈祖宗。
一阵急促的悉悉索索之声打断她的思路,她忙抬头,看到一只肥大的野兔朝她跑来,在距离她两步远的地方停住不动了,满眼惊恐看着她。
原来守株真能待兔,哈哈……老天爷真是开眼了,啦啦……
从买下蓝竹到现在有二十天了,除了在水木山庄处理事情的那几天吃了几顿好饭,回到宅院到现在,她已经多日没见荤腥了,肚子里早已素得长草了。
她睁大眼睛看着那只兔子,仿佛一个饿极的人在看一锅炖得鲜香的兔子肉,口水已经泛滥成灾了。兔子被人吃再正常不过,此时她没有怜悯心可言。
她腾得站起来,向那只兔子走去,不急不慌,反正兔子已是囊中之物了。没借到银子,能拣到兔子也是收获,先不管别的,回去好好吃一顿再说。
一股清冷的淡淡的香气飘来,一袭白影从沥沥白雾中飞出。在明珏的手刚碰到那只兔子的时候,另一只手快她一步,已经把兔子抄到了手里。
妈妈的,欺人太甚了。
明珏狠狠瞪着抢兔子的男子,很想扑上去抢过兔子,再打那人两个耳光,前提是她能打的过那人。她一向很有自知之明,所以她没扑上去,只能干瞪眼。男子那张英俊冰冷的脸在她看来毫无美感可言,反而是那么惹火和令人生厌。
“想要?”
这不是废话吗?明珏没敢说,而是陪着笑脸使劲点头,希望美男能良心发现。
美男的脸淡漠冰冷到毫无表情,他提着兔子耳朵让明珏看,“兔子两条后腿全断了,是我打的,你想要兔子是不是要给它治伤,把它养起来?”
不管好男人还是坏男人都希望女人善良,越是表面冰冷的男人,内心越是火热。明珏做出这一判断,重重点头,看向兔子的贪婪的目光也变得哀婉了许多。
“你真的想给兔子治伤?”
“真的。”
美男眼底闪过寒光,他的手轻轻一动,“咯嘣”一声,兔子的头就垂下来了。
“兔子死了,不需要再治伤。”
这不是纯粹找别扭吗?明珏暗自咬牙,心里把美男的脑袋咯嘣了无数次。但戏还要演下去,对于这种变态的男人,装善良的后果似乎并不美妙。
“把兔子给我。”明珏的目光透出幽怨。
“已经死了。”
“我要葬了它总归行吧?”
美男眼底寒光更盛,沉着脸问:“如何葬?葬到哪里?”
明玉不想跟他废话,但要绕圈子,她轻轻叹气,说:“先停尸五脏庙,再葬入五谷轮回之所,尸骨回归大地,兔子会安息的,你放心吧!”
“不错,不错。”美男连连点头,眼底寒光骤减。
“你可以放心把兔子交给我了吧?”
美男把兔子递给明珏,问:“葬兔子需要什么?”
明珏接过兔子,狠狠握在手里,顺口回答:“当然需要银子了。”
“这些够不够?”美男袖了一甩,两只金锭掉在地上,一只足有五两重。
“给、我、吗?”明珏惊傻了,瞪大眼睛呆呆发问。
“你不是说葬兔子需要银子吗?我来付。”
“对对对,需要、需要、需要。”
明珏双手抓着兔子,顺手自己掐自己的手和胳膊,很疼,不是在做梦。她看着地上的金锭,眼角扫过美男的脸,心里不禁犹疑。
这男人除了眉毛和黑眼珠是黑的,浑身上下再也没有一丝杂色,白得让人感觉冷漠疏离,那张脸冷得如积年坚冰,目光沉冷,让人怯步勿近。若不是美男有影子,而且在大白天出现,她真怀疑他是白无常临凡。
“金子……”
“葬兔子的钱,给你了。”
“真的?我……”
美男肯定是受了刺激,突然迷失了本性,所以才做傻事。明珏得出这个结论,马上做出决定,多说无益,揣着金子,抱着兔子跑路才是当务之急。
什么壮士不饮盗泉之水,什么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对于她这个穷得难受的人来说,都是闲人扯淡,天降横财是老天厚待,不要会遭天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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