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惜惜却随手从头上拔下了一只簪子,递给春桃,对她说:“春桃,我知道你很喜欢首饰什么的,也很缺钱。这只金簪子乃是黄金打造的,也能值不少钱,簪子就送给你吧,今天的事情你就当什么都没有听到。如果今天的事情有半点泄漏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到时候恐怕我们没有办法不联想到你的身上。如果你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就不要怪我们了。”她说到最后的时候,就有一些阴狠了。
春桃听得打了一个寒战,连声说道:“我不敢,我不敢,大小姐和夫人请放心吧,簪子我不收,我绝对不敢泄漏出去。”
“哎呀,我说春桃,如果你不把簪子收下,你让我们怎么能放心呢?你知道我们这么多秘密,如果你收下我们的簪子,那就证明你是自己人了,对于自己人,我们当然是放心的。”
春桃听她这么说,一把把簪子夺过来,连声说:“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小姐和夫人放心吧,我绝对跟你们是自己人,绝对不敢把这事泄漏出去。”
慕容翠翠和沈惜惜见春桃吓得这般模样,并且把簪子收下来,这才安心了,她们互相对看一眼说:“我们回去吧。”
她们简直就当沈依依不存在似的,显然完全把沈依依当成了一个傻子。
沈依依又气又怒,等到她们走得远了,看不见人影,这才对春桃没声好气的说:“走吧。”
春桃抬起头来,望着沈依依,忍不住流眼泪说:“小姐,你不要怪我呀,我并不是有心要收她们的金簪,只不过我真的害怕。你也知道大小姐那脾气了,如果谁不顺从她的话,一定不会得到什么好下场。”
“哼,你收归收,你不过不要做出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来,你二小姐我可跟以前不一样了。你得罪大小姐得不到什么好下场,得罪二小姐我,也不一定会得到什么好下场。”
沈依依故意把声音提高八度,对着春桃说。
她原则上是不想恐吓春桃的,但是看到春桃这么胆小怕事,很容易就会被人吓唬,所以她要先把春桃给吓唬住才好。
春桃看到沈依依眼睛发出非常凶狠的光芒,连忙点点说:“小姐,你放心吧,我知道了,我绝对不敢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来。”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金钗递给沈依依。
沈依依好奇的问道:“你干吗递给一个金钗给我?”
“这金钗是别人送给我的,为了表示我对小姐有多忠心,所以我就把金钗送给小姐了。”
“我不要什么金钗,我又不缺,你拿着吧。”
虽然沈依依对于古代的东西还是很感兴趣的,她还是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攒够了银子回到现代去。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银子对她作用也真的不大,她本来就是一个富家出身的大小姐,对银钱没有什么很大的奢望,所以她随手就把金簪又转赏给春桃了。
春桃面上有压抑不住的喜悦,连声说道:“谢谢二小姐,谢谢二小姐。”
于是春桃便跟着沈依依两个人准备回去。
她们两个一路走着,走到后院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很破旧的房子里传出来了读书声。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沈依依心想:咦,这是那首《春晓》,孟浩然的《春晓》吗?
听到自己熟悉的诗,当然是格外的亲切,她忍不住停下脚步来,扯了扯春桃,问道:“春桃,那房子里住的是谁?为什么他会背这首诗啊?”
因为这毕竟是在一个异世大陆,到底什么地方她也弄不清楚,既然还有人懂得背孟浩然的诗,难道这是夹杂在某个朝代之间的一个淹没了的朝代吗?她很有些好奇。
“启禀小姐,这个房子里住的是向青衫向公子。”
“向青衫向公子,那是谁?”沈依依觉得这个名字好像是听过一样。
春桃连忙向她如实禀告:“向公子就是跟大小姐有婚约的那位公子,因为向知府家道中落之后,他们日子就过得很不好。向知府带着向公子和向夫人一起回到了乡下,到现在向公子已经父母双亡,没有人可以投奔了。临终之前的时候,向知府就给了向公子一块玉佩,让他来咱们府邸找老爷,想来成全这桩婚姻。”
“什么?原来是这样,那为什么他会被安置在这个地方啊?”沈依依问。
“所谓是做人都是见风使舵的,当年的时候,向知府还是知府,他当然很得到老爷的尊重。但是他现在已经死了,而且家道中落,向公子又一无所有,他来这里投奔当然会得到老爷的唾弃的。”春桃如实回答。
沈依依实在很不能理解,她简直太不能够理解了。
她不能够理解的事情就是,为什么向青衫好歹也是前知府的儿子,好歹也算是曾经有钱有势的贵公子,现在却能够在沈府之中受到如此的虐待还安之若素,难道他这个人一点都没有廉耻吗?或者是他根本就是一个书呆子。
沈依依不禁长嘘短叹了半天,心想:自古以来读书人都很没有骨气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她对春桃招了招手说:“好了,我们走吧,没有什么好看的。”于是春桃便同沈依依两个人一起走了回来。
走回来之后,沈依依吃了非常丰盛的早饭,整个人就觉得恹恹的,她想继续再睡一会,但是怎么都睡不着了。
无奈之下,就只好坐在那里发呆,还是古代没有现代好,在现代的时候,可以上上网啊,看看电影啊,打打游戏啊。又或者是还可以做很多丰富多彩的事,但是现在她只能一个人在这里,对着空气发呆,一点意思都没有。
春桃看她发呆,走过来,向她问了一声:“小姐,你在做什么?”
“我能在做什么吗?肯定是在发呆、无聊了。春桃,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我们可以去玩一下?要不这样吧,我们两个女扮男装,到街上去逛逛吧。”
沈依依一直很向往别人女扮男装去街上逛街的事情,说不定还能遇到一个自己很喜欢的白马王子呢。
谁知春桃立刻猛然摇了摇头说:“小姐,万万使不得啊,我们可千万不能够上街。”
“为什么不能够上街啊?”沈依依倒是奇了怪了:“我们要是不上街的话,那我们做什么呀?你没觉得在这里很闷吗?”
“如果小姐觉得闷的话,小姐可以学学刺绣什么的,女孩子家嘛,刺绣总要会的。以前是因为小姐是傻子,所以没有人逼你学。现在你既然已经变聪明了,为什么不赶紧把以前拉下的功课补上呢?”春桃在那里很认真的对她说。
沈依依一听,简直要崩溃了,这个春桃简直是封建思想害死人啊。
难道女的就应该坐在闺房里绣东西,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做吗?她可不能认同,因此她摇摇头对春桃说:“我可不想,你就听我的,我们就女扮男装出去玩嘛,外面的世界可大可好玩了。”
“谁不知道外面世界可大可好玩了,小姐,可是我们不能出去。如果被老爷知道我让小姐出去了,也会把我活活打死的。虽然说咱们只是一个商户人家,但是老爷管束你们都管束得很严格,绝对就像是官宦人家一样。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赞同让你们出去的。”
听到春桃这么说,沈依依总算明白了怎么回事,原来是他老爹为了攀附有钱人,处处就以有钱人的标准来要求她们。
那春桃说得这么郑重其事的,他沈春山对子女的约束无疑是很严,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她们出去的,如果自己出门真连累春桃被活活打死的话,她也会觉得心存不安的。
所以她只好叹一口气说:“好吧,好吧,那我们不能出去,那我们做什么呀?”
春桃想了想,跳了起来,对她说:“小姐,你虽然不可以到外面去,也不可以女扮男装,你可以在园子里走走嘛。如果是你在园子里面走,就没有人敢怎么着你啊。”
沈依依一听,心想:这倒是对的,自己不能出去,总能在园子里逛逛吧。
所以她就对春桃说:“好,那我们现在就去园子里逛一逛,怎么样?”
“好啊,好啊。”春桃非常高兴,就带着沈依依往前走。
她们很快就出了门,在花园里逛来逛去的,不由自主的又走到了向青衫住的地方,只见向青衫正坐在那栋非常破烂的房子前面,不停的读书。
沈依依好奇,就忍不住打量了他几眼,见到向青衫长得还挺好的,看上去眉清目秀,温文尔雅,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富贵公子的型。
她看着他,忍不住都想起了那贾宝玉来了,脸若银盆,眉如秋月,是一个非常帅的男孩子。甚至不止是帅这么简单,都可以称得上是秀美与帅气兼顾,简直像极了现代版的乔振宇。
她之前的时候,最喜欢的人就是乔振宇了,看到向青衫之后,不禁赞叹说:“好一个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啊。”
“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又怎么样?小姐,你看他穿的衣服,一看就知道老爷对他不好了。”
“啊?老爷不是一向最怕被别人说三道四吗?他应该会给他穿好看的衣服,为什么会让他穿成这个样子?这岂不是摆明了要让人家给说人话柄吗?”沈依依不禁好奇的问道。
“话也不能这么说,老爷喜欢是一回事,老爷不喜欢又是一回事。老爷心里既然是对这向公子有不太好的看法,不想让他成为沈家的女婿,那么三夫人和管事的人,当然就见风使舵了。三夫人也一直把这向公子势为眼中钉,也难免对他会刻薄了一些,眼下的情形就这样了。”
两个人正说着呢,只见有几个下人在向青衫读书的地方议论来议论去,其中一个下人说:“哎,有些人啊,真是连不知耻。在人家家里死赖着不走,明明知道人家家里都不欢迎他了,还在这里。真是让别人怎么说才好啊。”
“是啊,亏他还是一个读书人呢,读书人竟然可以做得这么恬不知耻,说出来真是令人搞笑啊。”
“对啊,我们家大小姐是什么人才啊,他怎么可能会配得上?就他这么一个落魄的书生,去找一个什么落魄的丫鬟娶了,他还赚了呢。还想娶我们小姐,真是癞蛤蟆吃天鹅肉啊。”
几个人越说越不堪,越说越难听,就连沈依依都听不下去了。
沈依依往前走了一步,春桃在后面拉了拉她说:“小姐,你注意啊,你现在是个傻子,傻子是不会斥责人的。”
听到春桃这么说,沈依依这才把这口气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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