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摇摇头,轻声道:“阿琛,那不成。我是不打算嫁人的,你可不能不娶媳妇儿。你等得,你媳妇儿等不得啊。”
元琛也有些愁,想了想,终于还是说了心里话:“我觉得锦绣姐姐比媳妇儿重要。她要是不愿意等,可以嫁给别人。”
锦绣啼笑皆非,知他似懂非懂之间,不宜过多纠缠,免得影响人家三观。
“别乱说了,最重要的当然是自己的伴侣。你这话要是以后让你媳妇儿听到,该多伤心啊。”
元琛有些不明白:“为啥要伤心,我可以跟她好好说。”
锦绣摇头:“好好说也没用。你可设身处地想想,若以后你媳妇儿说,还有旁的男人比你更重要,让你等等,她要等那男人娶亲了才嫁给你,你等不等?”
“那……”元琛想了想,有些不好意思,“好像是不行。”
“所以啊,身为现在的皇子,以后还会是郡王、王爷,说话要想一想,会不会伤害对方。女孩子可经不住伤害啊。”锦绣在元琛面前,总是忍不住会有“长姐风范”。
可元琛双眼闪闪地望着锦绣:“我也不想伤害别人。可是,我也没想娶媳妇儿。真的。”
“你还小呢,想这么多干嘛。”锦绣感觉到了他的一丝忧郁,想尽快把这话题扯开。
“锦绣姐姐,你不觉得赐婚很荒谬吗?”
锦绣大惊:“你小小年纪,何出此言?”
元琛像是有了些心事,望了望四周,向一个僻静处走去。锦绣倒有些奇了,他何时如此谨慎过,倒真是有些少年的烦恼了。当下跟了过去,二人站在花丛边。
“你瞧瞧我那几个兄长。大哥去了之后,大嫂一杯酒了结自己,跟他去了,足是有情有义。旁的,皆不怎样。三哥暴躁,三嫂唯唯懦懦全无神采。四哥倒是懦弱了,可跟四嫂完全说不到一起,最爱的还是从宫里硬带出去的人,终究还为这个损了名誉。七哥就更别说了,七嫂凶悍得都成皇家传奇了……”
他有些胆怯,却还是鼓起勇气发了一句牢骚:“真不知道皇祖母赐婚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锦绣笑道:“婚姻不历来如此么,哪怕是民间,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成是长辈的用心,三成是自己经营,三成是运气。”
“那还有一成呢?”元琛的数学基础倒也不错。
“还有一成……”锦绣想了想,“还有一成是每个人燃点的不同吧。”
“什么叫燃点?”元琛又听不懂了。
其实这是锦绣自己的语言,完全没见有科学依据,锦心绣口自己的体会罢了。
“你见过烧东西吧。柴禾一点火立刻就旺了。可那泥灶,同样的火却奈何它不得。可泥灶真的不怕火烧吗?如果泥怕火,瓷又是哪来的?所以,炉膛里的柴禾和炼炉中的精钢,燃点又怎会一样呢?”
元琛似有所悟:“人……也一样么?”
“有人心怀赤诚,有人内心冰冷,不同的人,他们婚姻又怎会一样。不要怪太后,太后替你们找的都是百里挑一的姑娘,只是一对美满的夫妻,需要的不仅仅是优秀的双方。”
锦绣的话说得尤其成熟,将元琛听呆了。
“锦绣,你知道你最美的是什么吗?”
锦绣一愣,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说得太过深沉,完全不像个十三岁的少女。
这样的成熟真的好吗?顿时住了嘴,脸色有些尴尬地望着元琛。
“你很神秘啊。有时候比十九妹还调皮,有时候却比二姐还威严,有时候又像我母妃那样唠叨。”
锦绣初时听着,觉得自己又是萝莉又是御姐,还很受用,听到最后一句,直接不对了,吹胡子瞪眼起来:“咦……你是说我老?”
元琛赶紧解释:“不老不老,姐姐再唠叨,我也爱听。”
锦绣觉得他这有点自虐倾向啊,撇嘴道:“你这样的,回头就得让太后赐个爱唠叨的给你当媳妇儿。”
“不,我要懂我的。”
“还好还好,我还以为你只要生得美貌的。”
元琛乐道:“这自然是最好的,要像锦绣姐姐这样美貌。”
这臭小子,改不了啦。好在,他从不让锦绣难堪,亦不说让锦绣为难的话,真正比世间痴缠的男子可爱一万倍。
在一个煦暖的午后,刘夫人又一次带着刘子矜入宫了。这回没有别的贵妇淑女来争艳,只她母女二人,显出一种欲语还休的暧昧。
刘荫远虽是大理寺卿,到底与核心的内阁六部还是保持着一定距离,他的家眷被单独召见,无论如何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
母女二人似乎都心知肚明,虽还是脉脉不语的端庄,到底脸上已泛出止不住的春光。
“子矜这丫头,哀家总是瞧着喜欢。刘夫人生了这么好的孩子,是福分。”
谁也不敢跟太后提生孩子,因为太后自己没生孩子。
刘夫人赔笑道:“小女从小在江南长大,到底不比京城的闺秀那般大气自如,让太后见笑了。”
太后摆手:“可别提了。心大了,脾气也长,这样的媳妇儿娶回家,孩子心里怨不怨哀家,也只有天知道了。”
刘夫人赶紧烘托气氛:“怎么会!不说别的,光说莒国世子那联姻,多难的亲事,愣是让太后给做成了。如今不但两国安宁,小夫妻也恩爱得很,在百姓中都是美谈呢。”
太后听了也止不住高兴,不由脸上露出了笑容:“是啊,那时候哀家相了五个皇族的姑娘,德文最胆小。当时皇后还说,万一太懦弱了,过去可受罪。哀家却是不信的,莒国人高蛮,劲劲儿的姑娘见得多了,哪里还希奇,德文这样知书达礼温柔害羞的,说不定反而好。你瞧,这不是对了?”
锦绣在一旁听了,真是佩服这些人的选择性记忆。
当初分明很为难吧。瞧得上都不愿意去,愿意去的又瞧不上,这才让德文这个光有出身没有地位的“郡主”去当了炮灰。要不是自己和元恒精心策划,这桩婚事能不能到如今这个地步,真不好说。
不过,太后的记忆早已在层层吹捧中被无情地美化过了。她笑道:“莒王在进京的路上了,如今两国边界安宁,莒王算是来朝贺,顺便也过来看望儿子和孙女儿。宫里这会儿正忙乎呢。”
锦绣觉得,莒王进京看儿子,可将他儿子“请”到京城的“元凶”……哦不,虽然都姓“元”,人家叫“元恒”,不叫“元凶”。
元恒却不在京里,这很遗憾。否则的话,这场碰面应该会很好看。
太后与刘夫人亲切地闲话家常,顺妃倒来求见了。
来得巧,真是巧。
要说这祁国,比锦绣想象中的那些封闭至死的朝代还是好了不少,对女孩子也没有那么多严格的规矩。所以顺妃进来,刘子矜也没有羞而遁走,虽说脸已经红了,却也大大方方地行了礼。
按着彼此心照不宣的那意思,这位顺妃娘娘可是“准婆婆”啊。虽说宫里都只认皇后当母后,其余都是“母妃”,可如今皇后不是形同虚设么。
顺妃一眼望见秀丽的刘小姐,心中就比较满意。而且人家刚刚行礼的时候,她早就打量过了,刘小姐长得很高挑啊,比德嫔还高挑。
哼,在元琛身上败下的人品,一定要从孙子身上加倍捞回。
顺妃一来,刘小姐就更不说话了,却也并不是羞得抬不起头,人家想怎样还是怎样,大方中带着温柔可爱。顺妃原本还觉得她家世差了点,如今看着人品,又觉得蛮能对付得过去。
锦绣给顺妃上了茶。顺妃的眼光就顺势溜到锦绣身上了。
人是很容易联想的。
刘小姐是为元硕相看的,而锦绣则是元恒喜欢的。
不,不光元恒,还有元琛。
别人不知,顺妃却一定知道,德嫔为此,还专门向她求教过。
这个当年在沉香殿转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的小女孩,已经悄然长大。白晳的脸蛋略带丰满圆润,垂下眼睑时,明媚鲜艳,只将那双剪了秋光般灵动的眸子一抬起来,便是顾盼生辉,整个人都神采奕奕。
她比刘小姐好看得多了,可惜,这辈子也就是个宫女的命。最最幸运的,便也是如当初被康王带走的宫女那样,进王府当个侍妾了。
可惜,谢宜春容不下侍妾。
顺妃一来,紧张的人其实是刘夫人。
原本让她面对太后,就已经需要靠违心的马屁来掩饰紧张的内心,再加个顺妃,简直要了亲命。
屋里的几个女人,就在这虚伪的微笑、和故作深沉的沉闷中,替两个不相干的人绝定了终身大事。
送刘夫人和刘子矜出宫的时候,锦绣望见刘子矜满脸灿烂的笑容。锦绣只觉得一阵叹息。世间女子的美梦莫过于此:一个英俊的王子,一匹优美的马,一方浪漫的城池,一顶精致的王冠。
她对这个昔日的“小伙伴”没有太深的印象,可对“小伙伴”装作不认识自己却记得异常清蜥。
这就是时局。
两个女孩身上折射的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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