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1
KS团队对四种血型的发现, 不仅仅是轰动一时。
这个消息从伦敦传遍英国,渡过英吉利海峡将要向整个欧陆扩散,在不久的将来也会传向更远的东方与美洲。
不得不说人类的四种血型, 是一个跨时代的发现。
人们从很早就意识到了血液的重要性,从旧约《利未记》就说人体的生命在血液之中。很长一段时间,放血被认为能放走体内的病魔, 而相信饮血能增加力量与勇气。
17世纪,人体血液循环系统被发现, 但一直未得到重视。
只因区别于狗对狗输血能救活狗, 人对人输血常有输血反应致死, 曾经一度被欧陆法令禁止。
19世纪初期,又有科学家再次实验了人对人输血, 而他幸运地救活了大出血的孕妇,其成功经验登载在《柳叶刀》上。
尽管如此, 五十多年过去, 医学界对人血的认知仍旧处于半混沌状态。
人对人输血被运用到了战场急救,确实是救活了一部分人, 但也有另一部分人迅速死去。
同样是血, 为什么有的人活了,有的人死了?
难道是上帝在选择谁该活下来?谁又有该前往天国?
其他人一头雾水, 凯尔西却知道是因不同血型混合发生的凝血现象, 如果在人体内反应就会危及生命。
然而,一个人的已知与世人都认可相差甚远。
想要完成跨越,最基本需从详细又经得起考验的科学实验开始论证。
以往的犯罪现场痕检经验,让凯尔西对某些科学原理一定认知, 能给四种血液的确定提供一个大致研究方向。
不过对具体实验论证, 每一项数据都是术业有专攻, 她从不妄自尊大,那都需专业人士发挥所长。
二月中旬,回到伦敦。
歇洛克没有休息几天就进驻实验室,以求完成古堡中的暗许心愿,研制一种迅速甄别犯罪现场是否存在血液的试剂。
凯尔西也重回大学,同样没忘了要一步步完善现场痕检手段。
如果能确定人血的不同类型,就能更有效地甄别被害人与嫌疑犯的身份。
当时,歇洛克来伦敦大学借实验室,两人交换了一些设想。
一合计,反正是要做痕检血液相关实验,一个也是做,两个也是做。其成果对罪案现场勘查都有重要作用,不如一起开动。
两人想开启实验的基础是什么?是科学理论与实验方案吗?
不,最基础的是钱。最起码要一笔充足的资金添加设备,与另一笔充足的资金请动实验者。
可是,如今负责几百万人口伦敦治安的苏格兰场,因为经费不足堪堪仅有一百几十警探。更不提缺乏系统培训,导致许多警探办案水平堪忧。
在时代大环境的驱使下,谁又会大方地给两个犯罪调查的相关实验投钱?
凯尔西能辩驳血型研究不仅是为犯罪调查,对于医学发展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偏偏在这一各种理论混战的时代,血型假说并未引得人们的重视,找了几次赞助都被一一拒之门外。
索性也不浪费时间,正好《阿尔卑斯山奇遇记》让人一夜暴富。两人各半出资原地组队,随意地以名字的首字母取了KS团队名。
再向一众相关专业的熟人或在校学生发邀请函,请感兴趣的从速从严前来参与,就在伦敦大学实验室见。
有钱支持,有理论方向,有专业实验人才。
一个月之后,四种血型的初探成果就问世了,并且得到国家科学院的肯定与认证。
这一发现拨开了数千年的谜团——人对人输血的成败根源。
便也不奇怪实验室众人会欣喜若狂,何止是鼓掌到差点拍肿了手,更是三三两两手舞足蹈起来。
“我觉得很有必要好好庆祝。”
此次实验的主持者是巴尔克,他一脸胡茬,显然日夜颠倒的高强度工作,一个月没好好打理过自己了。
“对!庆祝!”
“必须提名好好享受一次美食与美酒!”
“好久没见到外面的月光了,不如去隔壁剧院吧。”
月光与剧院逻辑关联吗?
此刻逻辑早就不重要,提到剧院,实验室里很快就议论纷纷。
“丝特芬妮女士来伦敦了!去看她主演的歌剧怎么样”
“哦!你也欣赏金玫瑰?太好了,我也爱极了她的剧目。”
“果然人人都爱金玫瑰,伙计们再加我一个。丝特芬妮女士效力于意大利歌剧院,可恨的伦敦到米兰的距离,让我饱受思念之苦。这次欧洲巡回演出简直是一味神药。”
实验室很快成为追星现场,一点都看不出兴奋议论的众人曾经严谨工作。很快就发展到开始商议要去看几场才过瘾,并统计有多少人要一起购票。
只剩临窗而站,隐在角落里的两人没有参与其中。
歇洛克摇了摇头,压低声音说,“班纳特先生,请相信,你不必多此一举去剧院了。那位歌唱家,准确的说是那位女歌唱家,不值得你浪费时间。”
凯尔西稍稍侧目,“这是来自音乐人西格森先生的专业建议?该不会对女性歌唱家有偏见?”
“重点不在于「女」这个字,而是「歌唱」这个词。我很怀疑大众的听力,为什么充耳不闻丝特芬妮女士的唱功不够专业。”
歇洛克语带讥讽,“显然,太多人把关注点放到了外表上,给了她名不副实的金玫瑰歌唱家称谓。”
歇洛克当然不会望风捕影,只有亲自验证过,他才会得出结论。
“现在,我知道从奥地利回来的路上,西格森先生偶尔夜晚出行是去了哪里。”
凯尔西指的是歇洛克独自去听了歌剧,有几次他回旅店后脸色不佳,看来当时就踩雷了。
高要求的音乐人,更在意演唱者能否表达音乐的灵魂。
金玫瑰丝特芬妮盛名在外,让歇洛克花了几张门票,但换来的只有对其专业的失望。
“对,西格森听过所谓金玫瑰的演唱,而且并不认为她的专业本领能在短短一个月内脱胎换骨。”
歇洛克假笑,“的确,一个月说短不短,都能完成跨时代的血型分类实验。但,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两人正说着,巴尔克来了。
“两位今晚一起吗?”
巴尔克可没忘记出资人,很快找上角落里的两人,“啧啧啧!瞧你们的表情。太平静了,一点都没喜形于色的兴奋。两位幕后老板,不会不出席庆功聚会吧?”
凯尔西:心里兴奋过了。想让她欢蹦乱跳,除非谁研制成功时空穿梭机。
歇洛克微笑婉拒,“不了。你知道的,我手里还有一个发光氨实验,用来检测肉眼观察不到的现场血迹。我还要再研究一番。”
你还要研究一番?
凯尔西面色不变,前天像是制作出新玩具而喜上眉梢的人是谁?兴高采烈,急不可待,滔滔不绝,向她讲述显血试剂已经研制成功的人是谁?
凯尔西没有拆穿歇洛克。
“好吧,我知道歌剧比不过你的显血试剂。”
巴尔克也不意外歇洛克的拒绝,转而看向凯尔西,“S,你又怎么说?”
凯尔西愉悦地表示,“庆功活动,我当然与你们一起去。第一次聆听金玫瑰的歌剧,我很期待。”
“太好了,我这就去抢票。”
巴尔克走路带风地离开,还念念有词:“感谢仁慈的上帝,让我有额外渠道能弄来抢手的门票。”
留下歇洛克静静地看着凯尔西,刚刚他的一番话难道对空气说的?还是杰瑞得了暂时性失忆症?
“请别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凯尔西挑眉,“去听金玫瑰,只是为了社交。你懂的,总要有人承担社交的重责。专心试剂的福尔摩斯先生不愿去,只能让我辛苦一下。”
凯尔西还叹了一口气,“上帝知道,其实我对剧院没多大兴趣,那都不如聆听西格森先生的独家演奏。您看劳苦的我如此辛劳,能求得一场小提琴独奏吗?”
歇洛克听这听着,嘴角不由微微勾起,却还是保持了平静的语气。
“音乐人西格森从不轻易出现,更不随随便便地演奏。不过,班纳特先生诚心请愿,他就偶一为之。”
凯尔西笑着点头。比起歌剧院之行,她确实更期待租屋的一场独奏,起码在那里不用虚与委蛇。
“我走一步。”
歇洛克还算有几分良心,对凯尔西给以祝福。“或许对歌剧的不感兴趣刚好能拯救您,让您不用纠结于演出者的专业水准。祝您渡过美好的歌剧之夜。”
这一瞬,凯尔西忽然觉得最后一句不似祝福。
她猛地摇了摇头,多疑的病怎么又犯了。今夜,两人没有一同去剧院,古怪的运气绝对不会降临。
**
春天的夜晚。
伦敦西区,车水马龙,衣香鬓影。
西区有大大小小数十家剧院。近来风头正盛的无意是玫瑰剧院,其承办了来自意大利歌剧团金玫瑰的歌剧演出。
夜间十点,演出结束。
凯尔西诚如所言对歌剧没多大兴趣,只是随着其他观众一同鼓掌,无法像大多观众一般陶醉其中。
仅凭她的喜好,比起主演丝特芬妮·托比女士,更偏爱戏份不多的新人艾琳·艾德勒女士。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凯尔西来此的重点是在演出结束后,与玫瑰剧院老板布莱曼的闲谈。
西区剧院步行即达伦敦大学。
布莱曼当然知晓最近一战成名的KS研究团队,非常愿意与背后的出资者建立友好关系。
凯尔西来此也别有目的,希望趁着《阿尔卑斯山奇遇记》爆红的东风,将它改编成戏剧。
小说改编成戏剧上演,不是外行能独断专行的事。从剧本、演员、赞助、演出地等等,必须与戏剧业内人士联手合作。
凯尔西不可能自爆笔名,但不妨构造一段与络腮胡相熟的桥段,受其委托前来探探口风。
她如此费心的原因很现实——为了赚钱。以后的研究不需要经费?伦敦的高消费不需要钱?谁都不嫌弃钱多。
“真是一个绝妙的想法。”
布莱曼难掩激动,早就听问凯尔西来自经济学院,专业出身就是很懂站在风口上赚钱。
“之前,我就对《阿尔卑斯山奇遇记》心动了,它很适合搬上舞台。可惜一直无法与三位作者联系上,班纳特先生,您的到来宛如及时春雨。”
《阿尔卑斯山奇遇记》为什么会火爆?
是因为里面的恐怖死亡吗?有这一理由,但不仅因此。
它涵盖了一连串贵族隐秘,能引起人们窥探那段爱恨情仇的欲望。
浪/荡、贪婪、背叛,甚至更有男扮女装,以及一个个人的死亡与一次次的反转,交织在一起,让它足够刺激。
布莱曼正在畅谈将来上演后的爆场景象,不料助理一脸惨白地跑了过来,硬生生地打断两人的谈话。
“什么事?”
布莱曼来到一旁,脸色微沉地看着助理,“有人掉坑里了吗?值得让你如此慌张。”
助理尽力平息急喘,“布莱曼先生,大事不好了。后台,后台,金玫瑰突然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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