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活着
翁玉阳没觉得大半夜对着死尸很可怕,也没觉得自己对着死尸发呆的样子也同样的很阴森、很可怕。
他一只手托在下巴上,一只手则垂在膝盖上,弓着背,看背影都能看出他的身量不单薄。
他的脸是常年营养不良的白,幸而没白的很过分,也不像个做少爷的白面孔,就像旁人说的,看着就觉得脾气好,相处久了,做派也是一贯的很老实。
且他的身量是真的很不单薄,光是个儿就比伍参谋长要高半头,隐藏在副官衣裳下的身既体结实又结实的不过分,用不着上手摸一把,就知道很有劲道,像是时刻都隐忍着一股子怪力气。所以他顶着一张干净的、老实人的脸,算是勉强脱离了世人眼中小白脸的行列。
如果再把头发给梳梳顺溜,再细细打扮一下,说不准他还能勉强和上司比一比谁更周正。
月在当空,却照不到阴暗的角落,翁玉阳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就经常会陷入无限的迷茫,他觉得自己白白地托生在了姨太太的肚子里,前十几年能吃的饱,偶尔也能睡得好,可无奈亲娘是个疯子,这十几年的日子说到底,依旧是惨不忍睹,没让他过好;后面被赶出来了,他一个人养活自己,连饱都没了,居然比前十几年过得还不好。
他本该是温家的血脉,可他知道,自己是怎么装也装不像个少爷的。
他本就是一粒肮脏的尘沙,能挣扎着活成个人样就很不错了。
他的亲娘是个坑,温家也是个坑,他不想往坑里跳,就只好跑出上海,自谋出路:他于是在火车上睡了半个月。
火车不是列车,开的一点都不快,他躲在火车最后一节放煤块的车厢里,不求生也不求死,单只是迷茫。他想他要是在火车上睡死了、又或者饿死了,那就算了,真死了也蛮好,他是无所谓的;可如果他睡醒了,面前又有活路了,那他就顺着干,干的是好是坏,全凭天意吧。
半个月后的子夜时分,喷黑烟的老火车终于开到了最后一站,那时翁玉阳穿的还是那身小公馆里头的长袍,脚上的布鞋也破了,在左右两处大脚趾各破了一个洞,他走走停停,或许走过了许团长的后花园,又或许自己不注意地就翻过了一座小山头,直至走到了天亮,他实在走不动了,刚想躺下去,就看见不远处杭县的城门贴出了告示,说刘参谋死了,伍参谋上台了。
并且伍参谋最近新娶了姨太太,身边还有很多很多的钱,军饷可谓是十分的富裕。
并且,他恰好还在征兵。
..........
翁玉阳就着依旧漫长的黑夜,一个人回顾了自己漫长而短暂的十八年。
回顾完了,他又恍惚地想起,自己在上个月被提拔为副官的时候,就已经从十八转变成了十九。
翁玉阳思及此处,便很空虚的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明明才不到二十,比伍参谋长的三太太也大不了多少,人家玩个雪都能玩的活色生香,可他光是活着,就已经活的动不动就想叹气了。
不用脑子想都知道,那位年轻貌美的三太太和自己的亲娘三姨太比起来,显然是更友好、更善谈、更活泼一点。虽然都是一样的喜欢折磨人,但三太太是无心也无情,纯属好玩;而翁玉阳的娘是作天作地,顺便作死自己。
所以在翁玉阳这里,上司家的三太太明明有那么多出格的行为举止,却已经可以算得上‘好人’了。
更何况,她察觉到自己目光后,还会不动声色地看回来,对着他敷衍的翘起一边的嘴角,冲他笑一笑。
这让他打心眼里就对她泛起了奇异的好感。
想他在从前,对除了他娘的女人素来都是没意思,看女人统一的都是干瘪身材蜡黄脸,他根本没精神去对付。
就算偶尔有意思了,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
在堆雪人的时候,他是真的一点都没发现哪里不对劲,真的光顾着看人家了。
直至在床上躺了足足一个礼拜,差点躺地要咳死后。
翁玉阳终于想明白了。
他几乎是潜意识地,甚至于有点病态地,爱慕着那个三太太了。
幸好病态和爱慕都是情绪,不是五官,所以可以放在心里,可以让他隐藏。
翁玉阳说不出为什么,或许就因为她像他的娘,就因为她看起来是个颇有意思的‘好人’,就因为她会回应他的目光,对他笑一笑。
这就够了,翁玉阳想,她肯敷衍我,这就足够了。
他做了一个半月的副官,渐渐地有了顺手的感觉。伍韶川也不是真的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只是他所有的好脾气好教养都留在了后院,在下属面前那脾气是说上来就上来,看翁玉阳的脸看不高兴了说打就打。可打归打,他的薪饷的确也是没有被克扣过,于是翁玉阳身上大大小小的,零的碎的,也已经攒了不少的钱。
可他还是很省,能少花一点就少花一点。
他不知道钱究竟能花在哪,能切实地花在谁的身上。
他倒是想花在三太太身上,可人家太太当的好好的,估计一点都不稀罕。
于是他就这么攒着,反正有钱傍身不是坏事,以后总是有用处的。
翁玉阳决定早上处理完尸体,就去买个酥饼,酥饼八角钱,馒头五角钱,但是酥饼油多,油腻的东西才顶饿。这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生活经验。
晚上寂静,却总是小声音不停,不是馋虫在叫就是老鼠啃床,一不注意,就有两阵风刮过,只听见‘呼拉’地一声,响过之后又接着一串水流翻腾的声音,在虫声鸟鸣中显得很突兀。
翁玉阳原本都快要坐墙角把眼闭上了,这一下又醒了。
他本就是不贪睡的人,打瞌睡也打的很浅,就算夜里的动静闹不大,他也觉得很吵人。
翁玉阳抬了抬眼皮,半搭不搭的,看不出分毫情绪。他生来就没人教,于是就只能靠自己学。
他连翻眼皮都是学的伍韶川。
翁玉阳张大着耳朵,寻找着声音来源,找到后头,才发现是井边的死尸,原来是尸体的肚皮都空了,刚才一阵风来回刮了一下,肚皮就跟锡箔纸一样晃荡起来,里头的胆汁和血浆都跟着翻江倒海,听着又粘稠又恶心。
那些汁液一直很太平地封在尸体里,翻是翻着,却怎么流都流不出来。
他对着死尸,看着从死尸七窍四散出来的那堆蛆和那些粘稠的水,倒没觉得怎么倒胃口,也没想吐,只是嫌尸体的味道有点臭,太臭了。
于是翁玉阳自己提着小板凳,又双叒给稍微挪远了一点,直至连风声都听不见了才罢休。
他不想睡了,想等着天亮。
他感觉肚子有点饿。
他要去买酥饼吃。
翌日清晨,伍韶川睡了个不算饱足的好觉,在一片春光灿烂中醒了,他习惯上半身光着睡,再冷的天也光着睡。昨天因为饭吃的不怎么舒服,看死人看得也不怎么舒服,他便睡的不怎么安稳,想着翁玉阳会不会自此安分,想着第二天还要开大会,分配军粮和军饷,还要给他现在的上级(从前是刘参谋的上级)拍电报,想的事情太多了,他翻来覆去的,睡的眉眼大开,眼窝深陷,一看就是一副没睡好的样子。
伍韶川下床去厕所,上完厕所又往水盆里倒水,直接用冷水往脸上泼了两把。他对着镜子,看自己不再是个水肿的模样,双眼皮下的黑眼睛也显得更加有神了,便预感今天是个很好的一天。
起码比昨天要好。
此前为了去看皮影,伍韶川睡觉的时候没少被性急的小妖精给打扰,不是从床上被掀下来,就是一睁眼看见一张近距离的美人脸,美是美,可也让他做了老长时间的噩梦。
伍韶川受够了大清老早被吵醒还不能发脾气的生活,但对着活祖宗又不能明说,于是他给下属里头某个做事比较闲散的副官布置了项新任务,每天六点半出发去买甜点,然后八点回来准时喊他起床。
今天没等副官来喊起,他倒是先起来了。
顶着一蓬稻草似的头发,伍韶川并不急着梳洗,他昨夜睡前想了很多事情,想的困了就趴着睡了,他做了一夜的梦,梦里要么是小妖精睡前堪怜堪爱的样貌,要么就是女尸身体里那堆活跃的蛆,这梦做的极为恶劣,前一个他喜欢后一个他恶心,简直是甜蜜的煎熬。乃至于他睡醒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脑子里乱哄哄的东西通通赶出去。
伍韶川花了十分钟收拾了脸皮,换了件干净的衬衫,他看了看自己的怀表,发现现在是七点四十五分。
他的脑子还处于睡梦之中,可他的身体已经醒了,并且身体告诉他,他的胃潮了一晚上,有点不舒服,需要抽根烟来舒缓一下。
伍韶川于是摸出烟盒,给自己点了烟,他的手骨感修长,夹烟夹菜都好看,所以尽管他拿烟的姿势颇为随性,可也是好看的。只可惜小妖精还在睡觉,也不喜欢闻到烟味,他此刻英俊的形象哪怕再英俊,也不能去叨扰。
伍韶川抽了两口,喷出了两口烟雾,他觉得早上的太阳不晒白不晒,尤其是见过了死人后,为了自己鼎盛不虚的阳气,这太阳就更不能不晒了。
披着军服,他叼着烟游荡在宅子里头,不知不觉就溜达到了后院正中的枇杷树那里。
伍韶川吐了口烟,吐的烟圈特别的圆。
透过缭绕的烟圈,他看见枇杷树底下占了个人。
眼睛很小,身材很结实,皮肤也黑黑的。
是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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