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力敌四人
正午时分,太阳高高的悬在空中,官道两旁的树木都沐浴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精神。
现在是一天最好的时候,也是一天最暖和的时候,周围的草木都拼命地吸收着这太阳带来的短暂温暖,为不久后的春日那蓬勃一发做着准备。阿斗也躺在草地上,眯着眼睛,享受着这难得的休闲,空中吹来一缕冷飕飕的风,却暂时解除了阿斗的那一丝困意。
阿斗轻轻的扭了扭身子,不经意之间,耳朵贴在了地面上,就在耳朵贴在地面的那一刻,阿斗突然听到远处有人正朝着自己这边赶来,而且来的人速度非常快。
四个人!来了四个人,而且全都用步行的,更让阿斗警惕的是,来的这四个人的速度恐怕不比自己施展轻功时候差多少。
“哒哒哒……”声音越来越近,阿斗的眉头也越皱越厉害,从这几人的脚步声判断,这几人是实踩地面跑过来的,而没有用任何的轻功法门,这也就是说这几个人是单单凭着人肉体的力量走这么快的。
阿斗轻轻吸了口气,但是心中却没有多少吃惊的感觉,自从见过王越这个练功练到骨头上去的人以后,阿斗已经没有再小看这些三国时代的人了。阿斗知道,只要是把肌肉和体内的筋练到极限的话,是完全可以达到这个速度的,看来来的又是四个外家功的高手。
本能的,阿斗做好了战斗准备,不管这四个人是不是冲着自己来的,有备无患总是好的,而且根据这四个人的速度,若是真的冲着自己来的,自己就是想跑,也甩不开这四个人。
一个呼吸之后,地平线上跑来了四个人,转眼间就来到了阿斗近前,阿斗抬头望去,只见这四个人衣着打扮都差不多,最前面的是一个皮肤略微有些黑的中年人,脸上挂着一丝浅浅的微笑,看起来十分精神,后面跟着三人,第一个人一头散乱的长发,遮住了半张脸,露出来的另外半张脸面无表情的望着阿斗,而剩下的两人则是一对小个子双胞胎,同样是皮肤黝黑,但是双眼却闪着精光。
再超四人身上望去,这四人可都带着剑,为首的那人因为身高在四人当中是最高的,所以配着一把长剑,那长发之人腰间则是一对子母双剑,而双胞胎的剑则略微短了一些。
这四人见到阿斗以后,停了下来,为首之人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从阿斗的角度隐隐约约的能够看见,上面是一副画像,对面四人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阿斗,互相点了点头,直接走到了阿斗的近前。
阿斗一看这架势,立刻明白过来,这四人是来追捕自己的,看来这四人就是三国时代的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是一种职业,当阿斗也曾经干过这样的差事。冷兵器时代,一些武术高强的江洋大盗,官府的官差根本没有能力抓到他们,这时候官府就会悬赏些钱缉拿这江洋大盗。而江湖上一些侠士,便会为了赏金去追捕这些江洋大盗,然后去官府换钱。
一般来说,这赏金猎人都是些独行侠,有门派的人很少做这差事。毕竟这大侠也是人,也是要吃饭过活的,可是这些江湖人士除了一身武艺,没有什么其他的本事,更别说赚钱的门道,所以很多人学成武艺之后,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如果不作奸犯科,那么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赚到钱,一是保镖,二就是这赏金猎人。
阿斗前世的时候却没怎么为钱的问题犯过愁,武当是大派,阿斗又是武当掌门的亲传子弟,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武当派门下产业众多,再加上一些商贾巨幅乃是官员的香俸钱,这武当派还真的没缺过钱。
没等四人开口,阿斗率先问道:“四位可是来抓我的?”
“你可是刘禅?”
“不错,在下就是刘禅!”
“我们是来抓刘禅的,既然你叫刘禅,而且又跟着画像上的人模样一样,看来我们是来抓你的。”
“那么敢问四位尊姓大名?”阿斗依照江湖规矩,这比斗之前,自然要先通下姓名。
为首的中年高个说道:“我叫王琼。”而后又指了指那个长发盖住半边脸的人,道:“他叫王超。”说完又指了指那双胞胎道:“他们是王凯和王鹏。”
阿斗点了点头,接着开口问道:“不知这两位哪位是王凯,那位是王鹏?”
这王凯和王鹏是双胞胎,长的一模一样,而且衣着打扮也是一样的,而刚刚王琼介绍两人时只说了一句“他们是王凯和王鹏”,阿斗自然分不清楚两人当中哪个是王凯,哪个是王鹏。
听了阿斗的话,王琼也是一愣,刚才自己介绍的的确太不伦不类了,任谁都分不清楚两人谁是王凯,谁是王鹏,不过王琼却点不红心不跳的说道:“他们两个人长的一样,你就把他们俩当成一个人吧!”
只听王琼话音一转接着道:“我们四人前来抓你,不知道你是想束手就擒呢,还是想在跟我们几人较量一番?”
阿斗听出了王琼话中的自信和不容置疑,阿斗也猜出来,这个王琼根本没有将自己放在眼里,在这四人看来,抓自己大概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吧。
阿斗自然不会束手就擒,于是阿斗开口说道:“好!我看四位也是用剑的,正巧我也是用剑之人,今天我们就用着手中之剑,一绝高下如何?”阿斗说完,“噌”的一下抽出了冷夜剑。
“好剑!”看到阿斗的冷夜剑,对面四人眼神顿时一亮,大家都是用剑的行家,所以四人一眼就看出来,阿斗的冷夜剑不是凡物。
“这剑,我要了!”一直没有说话的王超见到冷夜剑,立刻迈出一步,来到阿斗近前。
“凯、鹏,你们两人也过去!”王琼一声令下,双胞胎立刻走到了阿斗的两边,但是却没有出手的迹象,看来是在防止阿斗逃跑。与此同时,王超子母双剑抽出,直奔阿斗而来。
这双剑跟单手剑完全不一样,双剑的剑格各为一半,对合的一面为平面,使两剑合为一体。剑身与单剑不同之处为单剑两面有脊,而双剑仅一面有脊,对合面为平面,两剑柄首分别各配一根单剑穗,可同归一鞘。比较有名的双剑有少林的子母鸳鸯剑,龙泉的龙凤双剑等。
要说到难度,使用双剑的难度远比使用其他的兵器要大得多,所以这一般之人根本用不了这双剑。但若是一个使用双剑的高手用的话,这双剑用出就好比是两个人使用两把剑同时进攻。
说起来刘备就练了一手好双剑,在三国时代,刘备的那双股剑也算是奇门兵器之一,若是两军阵前对敌,刘备也算得上是一员武将,一般人若是不熟悉刘备的双剑,跟刘备交手肯定的吃亏。
而如今这个王超手中的双剑又跟其他的双剑有些不一样,一般的双剑都是一样长,这王超的双剑却是一支长,一支短。长剑修细纤长,短剑则要厚重一些,阿斗一看就明白,这长剑是用于进攻,而那短剑则是用来防守的。
也许是看不起阿斗,也许是因为对王超很有信心,又或者是高手所特有的矜持在王超出手后,其他三个人并没有动,而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中间对战的两人,甚至连兵器都没有抽出。
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几人太小看阿斗了。
这个王超使用的是双手剑,同时又是古剑术,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是给阿斗造成了一定的麻烦,让阿斗一直疲于防守,可是等过了十几招以后,阿斗也逐渐的适应起来,渐渐的开始寻找一些空隙进攻,又过了十招,双方便打得难解难分,再过十招,阿斗已经隐隐的开始占了一些优势了。
其实若是一个月前的阿斗,面对这个王超的进攻,肯定会手忙脚乱,绝对没有现在这种发挥,但是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中,阿斗已经从王越身上学到了不少的古剑术,如今阿斗再也不是那个对古剑术一点也不了解的人了,加上王家这四兄弟原本就是王越的义子,武艺和王越是一个路数,所以经过了十几招的适应,阿斗已经开始慢慢的扳回了一些优势。
看到这幅情景,余下的三人心中都开始为王超捏了一把汗,此时三人也看出来了,阿斗不是庸手,相反他的武功应该还自己几人在伯仲之间,这王超刚开始太过轻敌,并没有使用一些杀招,使得现在被阿斗扳回了优势,反而丧失了先手。如今两人之间,阿斗的胜率反而要大一些。
其实阿斗并没有尽全力。因为周围还有三个敌人,阿斗很大一部分精力还要注意其他三人,所以阿斗并没有拿出跟王越比斗时候的那种百分之百尽全力认真劲,此时的阿斗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余力的,王琼三人才会以为阿斗跟自己的武功差不多。
在占得上风以后,阿斗的心思开始更多的转移到了旁边三人的身上,此时三人都还没有出手的意思,但是阿斗却知道若是这三人都跟这王超一般厉害的话,那么自己恐怕尽全力也只能够跟他们打个平手。
况且现在他们三人一直在外面看,而阿斗则是在跟王超争斗消耗体力这买卖算起来阿斗可是赔了。阿斗有心想速战速决,尽快干掉王超,可是王超那专属防守短剑实在是太过烦人了,在那短剑的防守下,阿斗数次进攻都只能占些便宜,却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必须赶快将外面那三人逼下来!
想到这里,阿斗剑锋一转,攻势变得更加凌厉起来,原本的剑锋上也加上了七成的内力,同时梯云纵的轻功用出,身法的速度瞬间提高了一个档次。
不过那王琼毕竟是王越手下的大弟子,眼光何其刁钻,见到阿斗瞬间改变,登时心中大叫不妙,最终立刻大喝道:“凯、鹏,你们上!”
随着王琼的一声令下,双胞胎立刻抽剑,加入了战团。
这双胞胎加入战团,王超的压力顿时大减,而阿斗的压力则骤然剧增。
这双胞胎跟那王超又是不同,说起来这双胞胎随便拿出来一个人,剑法都不如王超,但是双胞胎两人加起来就不是一家一等于二这么简单的问题了。人说有些双胞胎心灵相通,这一点也不假,眼前这王凯与王鹏就是一对很实际的例子。两人的配合简直如同是一个人一般,衔接没有丝毫破绽。阿斗觉得,这双胞胎配合起来,就是三个王超,也不一定是对手。
双胞胎的加入,终于将阿斗逼出了全力,此时阿斗也不得不用出自己最擅长的太极剑法来对敌了。
这太极剑法可是张三丰集毕生所学所创造,武当压箱底的绝活,这张三丰可是和达摩祖师一个级别的人物,论武功简直可以算是活神仙了。而太极剑法就连王越都没有办法占到多少便宜,眼前这三人又怎能讨到好处。
此时,正在跟阿斗打斗的王超三人顿时觉得,阿斗的剑仿佛是有着一丝魔力一般,每次自己的剑与之碰撞的时候,仿佛都被吸走了一些力量,此时这三人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仿佛是一剑劈在了水中。
水乃是至柔之物,那么是有一丝缝隙,都能够穿过,水虽无形,但是确是不坏之体,给你一盆水,拿剑去砍上半天,那一盆水还是一盆水。而太极的以柔克刚就暗含了水柔之道。这种从来没有出现在三国的武学,场中三人大为不适应。
转眼间又过了百余招,双方仍然还在相持,但是旁边的王琼却可以明显的看出来,王超三人别说是取胜了,现在他们对阿斗好像没有丝毫办法,而阿斗虽然守多攻少,但是却一直是游刃有余,轻松得很。
王琼悄悄的咽了口唾沫,之前他认为这刘禅是一方诸侯之子,大概也只是跟曹丕差不多的一个人物,虽然会些武功,但是绝对不会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可是如今王琼才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眼前这个年轻人,年纪还不到自己的一半,但是武功却已经远超自己,至少自己在三名兄弟的围攻下撑不了这么多招。
看来刚刚这刘禅跟王超搏斗的时候还留有余力,不知道现在他是不是尽了全力,若是现在这种情况,他还没有尽全力的话,那么这刘禅就太可怕了。
此时,王琼也按耐不住,抽出了长剑加入了战团。
一加入其中,王琼马上就感觉到了太极剑法的怪异之处,此时王琼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三位弟兄联手都没有占据伤风了,太极剑法带给他们的这种特殊的感觉,根本用语言无法形容,刚刚那三人是有苦说不出。
不过,王琼也不惊慌,因为他们还有杀手锏,只见王琼大喝一声:“组阵!”四人的位置瞬间变化起来。
“剑阵?”阿斗眉头一皱,一眼就看出来对方这是要使用合击之术,也就是剑阵。
阿斗对于剑阵的了解只在剑法之下,武当剑阵甲天下,仅仅阿斗脑子里,就装了一百多种剑阵,而前世的时候,阿斗也经常训练武当门人组剑阵,帮武当门人“喂招”。所以对于如何对付这种剑阵,阿斗颇有心得。
这剑阵自然有威力的大小,并不是说人数越多威力越大,即便是同样的剑阵,组成剑阵的成员武艺水平、配合不一样,能发挥出来的效果也不一样。前世的阿斗,曾经破过几位师弟所布置的“真武七截阵”,这真武七截阵可是张三丰亲自所创,所以阿斗对于破阵非常自信。
不过很快,阿斗的自信就被这王家四兄弟一扫而空,这倒不是因为王家四兄弟这剑阵的阵法有多厉害,而是因为王家四兄弟的武艺和配合实在是太厉害了!
这就好比是三英战吕布,刘关张三人跟吕布打,和关张赵三人跟吕布打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刘关张三人能够联手击败吕布,说不定关张赵三人联手,吕布连跑的机会都没有,若是找三个孟达这样的二流五将去跟吕布上去打,别说击败吕布,能够保命都难。
如今情况就是这样,凭着阿斗对剑阵的了解,王家四兄弟这剑阵虽然不错,但是算不少是顶级,这样级别的剑阵放在武当,阿斗能够找出二三十种来!可是王家四兄弟的单兵作战水平实在是太强了,再加上四人还有配合。阿斗虽然早就看出了这阵法的破绽,无奈对手武艺太强,阿斗想破阵也是有心无力。
渐渐的,阿斗觉得自己已经处在了劣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劣势越来越大,根据阿斗估计,即便是自己全力防守,落败也是迟早的事情,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除非有人来支援,否则今天自己肯定要败!而面对这样的四个人,自己败了恐怕至少会被生擒。当然若是现在阿斗不要命的拼尽全力,至少能够拉两个垫背的,可是那样自己也活不成,死过一次的阿斗来说,更能够体会到生命的珍贵所在,相比起来阿斗宁愿被擒,也不愿意死在这里。
看来这个时侯,为了脱身,也只好用暗器了!
这种距离下,再加上对方的身手,使用一般的暗器肯定难以命中,而且这使用暗器需要时间,算得上是一锤子买卖,暗器打出去,若是无法同时给对方四人造成麻烦,自己就会相当被动,
如今阿斗手中能够同时给予对方四人造成麻烦的,只有含沙射影和暴雨梨花针才行,可是阿斗手中的含沙射影属于初级产品,虽然含沙射影的杀伤力更强一些,但是这毒砂发射的速度远不如后世唐门的含沙射影,所以相比起来,暴雨梨花针的杀伤力虽然不如含沙射影,但是发射的速度却要更快一些。
只见阿斗一个退身,从百宝囊中掏出了发射暴雨梨花针的小盒子,紧接着一按绷簧,无数的银针就从这个小盒子里飞出。
“小心!”王琼反应最快,见到阿斗从百宝囊中掏出了一个小盒子,立刻反应过来,阿斗这是要用暗器,于是王琼马上大喝一声,提醒自己的弟兄们,不过暴雨梨花针是成名数百年的暗器,哪会那么容易躲避掉,但是四人却是武功高强之辈,贴别是反应速度,远比一般人要快,王琼话音刚从嘴中蹦出,旁边三人就反应过来,急忙向后退去,可他们还是没能够躲过暴雨梨花针,四人连躲带挡,但每人身上还是中了几十根。
若是一般人,这暴雨梨花针可就从肌肉中穿出去了,但是王琼四人都是将肌肉练到了极限的人,肌肉的密度和坚韧程度远超常人,加上唐三爷这暴雨梨花针的工艺水平毕竟只有三国时代的水平,比后世顶尖的暴雨梨花针落后了几百年,所以暴雨梨花针虽然击中了王家四兄弟,但是针却都被他们卡在了肌肉当中。
但是这暴雨梨花针中却加了一些麻药,如今王家四兄弟虽然挡住了针,却挡不住麻药的侵蚀,四人顿时觉得浑身上下一阵麻木,站都站不稳了。
看到王家四兄弟停了下来,阿斗知道,这是麻药发生作用了,不过这个麻药不会维持太长的时间,以对方的身体素质,恐怕很快就会逐渐解除麻痹的感觉,不过这一段时间已经足够阿斗做很多事情了,包括干掉这四人,阿斗瞅准这个时机,立刻冲了上去,王家四兄弟虽然意识都很清醒,但是身体却不听使唤,别说是反抗了,就是动动脚步都难。此时四人同时一闭眼,心中暗道:我命休矣!
眼看着阿斗的剑就要到了,这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大喝:“剑下留人!”
紧接着,一个魁梧的身影从远处飞奔而来,这人身穿武士服,背上背着一把大剑,一个光头特别显眼。
阿斗定睛一看,来的正是王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