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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想见给你输血的解放军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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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小非再也忍受不住,伤心欲绝,眼泪像连串的珍珠,不停滚落。

   想做个张艺兴的发型,结果成了宋小宝;买了念念喜欢的男装,结果被烫成破布。

   老天爷怎会如此待自己?他到底得罪了谁?一天之中霉运连连,接连遭受苦难。

   时林昆轻咳一声,对董原使了一个眼色。

   董助理领会上司精神,说道:“非儿少爷,你别伤心,我帮你又买了一套衣服。”

   说完,他就像变戏法似得,又从纸兜里掏出一个塑料袋。

   那是一套运动服,深蓝色的,胳膊和大腿上带着三条白色的竖杠,前胸写着“中国”两个大字。

   怎么说呢?这种衣服属于复古款,就是改革开放初期的风向标。

   时小非抿着嘴,心里老大不高兴,“这衣服太土了,我不穿!”

   “非儿,你穿什么样都很好看!”顾念一边拍着他的后背,一边劝着。

   “你骗人!”

   “怎么会?”顾念又想起了惯用的托辞,“衣服这个东西主要看脸,你颜值这么高怕什么!”

   时小非懵懂,“你上午不是说发型看脸吗?怎么又变成衣服了?”

   “都看都看。”顾念发现,再这样下去,自己编一个理由,已经无法欺骗孩子了,“总之,非儿无论打扮成什么样子,念念都喜欢。”

   “真的?”

   “当然。”

   时小非抹去脸上的泪珠,“那好,我现在就去换。”

   小家伙恶狠狠地瞪了董助理一眼,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卫生间,自己穿衣服去了。

   董原心肝一顿乱颤,亦步亦趋地跟着,心中叫苦:总裁大人啊,为毛顶雷的总是我?

   万一,某天非儿少爷继承大统,自己岂不成了倒霉蛋?

   餐厅内又恢复平静,只有彼此的呼吸声。

   时林昆拍了拍手,侍者马上前来服务,“时总,您有什么吩咐?”

   “走菜吧!”

   顾念阻拦,“再等非儿一会儿,否则他会不高兴的。”

   时大总裁自动忽略这个问题,装聋作哑。

   于是乎,穿着马甲的侍者端着银色的铁盘在大厅里往返穿梭,一道道珍馐美味、饕餮盛宴摆在眼前。

   身着连衣短裙的美女站在餐桌旁边,夹着小提琴,扭动身体,拉响悠扬的乐章。

   顾念多次幻想过这样的场景,都是追过的某些流行韩剧,里面男女主角约会的画面。

   此刻,她觉得晕晕乎乎的,宛如梦境。

   顾念曾经是个很浪漫很小资的人,父母离异之前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后来,即便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她也同样被温婉端庄的母亲教育成举止有礼、落落大方的美少女。

   只是,后来股佩云精神病入院,家里没了积蓄,她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了。

   她要买菜做饭,上学打工,还要照顾母亲。

   她曾为了凑出学费,每天晚上去捡矿泉水瓶;她曾为了节约几块钱,不坐公交多走几公里的路;她还曾为了一头蒜,讨价还价半天。

   生活把一个女孩从千金磨砺成主妇,她被压得心力交瘁,喘息困难,然而,她却依旧坚强地挺直腰杆。

   她珍惜每一个朋友和每一份感情,所以,当秦朗真心对她好,甚至为了救她受到伤害时,她拼了命,付出一切代价,也要护他周全。

   顾念就是这样一个人,爱憎分明,喜恶不掩。

   这个时间段,恰好时小非更衣完毕,返回包厢。

   远远地看见餐桌上的男女,他们穿着同样的宝蓝色新款奢饰品套装,眼神相互对视,在优美乐曲和黄色烛光的映衬下,越发像一对儿上流社会的热恋情侣。

   时小非心里愈发不舒服。

   尤其是,他从玻璃窗中,看到自己模样。

   雷劈的杀马特发型,外加上世纪八十年代弄潮儿的经典服饰,他目前这个造型,恐怕连埃塞俄比亚的难民都不如。

   两相对比,泾渭分明,格格不入。

   忽然,一个念头横空而出:难道今天的所有事端都是老爸搞得鬼?自恋又孤僻的怪老头怕自己比他强,比他出风头,便使用卑鄙的手段,想方设发在念念面前抹黑自己?

   果真是个卑鄙、阴险、狡诈的坏蛋!

   树小也招风,怪只怪自己太优秀了,老狐狸担心比不过,便暗暗在背后下了手。

   这么龌龊的事都办的出来!

   想到如此,时小非鼻子重重一哼,背着小胖手,跺跺脚,“董叔叔,送我回军区大院!”之后,便掉头离开了。

   小君子报仇,二十年不晚,时老头,你给我等着!

   矩形餐桌,时林昆站起身,单手握住一瓶红酒,优雅地向她走来。

   不得不说,这个男人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即使这套衣服不是时下流行的色系,但他却能穿出另一种成熟男人特有的韵味。

   他亲手为她倒上一杯八二年的拉菲,酒杯晃动,杯壁上残留着红色的妖娆,递到她手中。

   时林昆半倚着桌子,与顾念面对面,距离仅有一步之遥。

   时大总裁是标准的男色,再加上看似高冷,实则无赖的痞气作风,将他装扮得迷一样令人看不透。

   “实事求是地告诉我,那天,你救过非儿为什么悄然离开?”这个问题一直纠结时林昆很长时间。

   “怎么说呢?算是还愿吧!”顾念嘟了嘟嘴,酒窝深陷,实事求是,娓娓道来,“我上初中的时候,家里已经败落了。有一年暑期我在超市做促销挣外快。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起得晚了,又担心迟到扣钱,就在马路上狂奔。不想被一辆豪车撞到晕过去了。肇事车辆好像是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驾驶人开车逃逸。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到的医院,朦朦胧胧间只听到医生说血库没有RhA型血液,当时有生命危险。说来也巧,那位送我去急诊的解放军叔叔跟竟然我血型相同,是他为我输了血。”

   时林昆听到这个故事,似乎勾起某些回忆,目光深远。

   “等我脱离危险期,想去感谢救命恩人,可是他早就离开了,我连名字都没问到。”说到此处,顾念惋惜地叹着气,“后来,我就许愿,如果某一天有人需要我的血液,我也会默默捐献悄悄离开,像他一样做好事不留姓名,哎,不过说实话,我还真是挺想见他一面的。”

   时林昆挑起长眉,语调淡然,“你真想见见给你输血的解放军叔叔?”

   “当然了,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我总该知道他是谁吧!”

   “好,这件事,我可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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