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一会儿,大队追兵也蜂拥通过城门。一名胖乎乎的大贵族厉声责问把门的军官:“混帐!你们怎么把那两个人放走了?”
把门军官慌忙辩道:“他们是大公派的……”
胖乎乎的大贵族咆哮:“大公派的?!他们偷了我奥克佳诺沙侯爵的马!”
把门军官懵了:“他们……大公派他们偷了侯爵的马?”
奥克佳诺沙气极,翻身下马,“啪啪啪”地给了把门军官一连串耳光,打得他抬不起头来。
打人发泄之后,奥克佳诺沙上马再追。他的部下都为了一百金币、十桶好酒而竭力追赶。无奈出了城后,天宽地广,盗马贼的坐骑又极好,实在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正要收兵,且慢……
只见两人一骑,又出现了,正往回奔呢!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赵矜与蕙娘本来已经奔出去很远,依着宝马速度,后面追兵必不能追上。但赵矜闲着无事,加上心情激动,不禁手痒起来,拿着矜在马屁股上一阵拍打。
不料这宝马可能会错了意,又或者不喜欢拍马屁,一声长嘶,掉转头往回跑。赵矜大惊,连叫“回来!”手忙脚乱又往另一边拍。这哪里有用?宝马跑得更快了。
这下蕙娘也慌了,连连挽缰。但是,就像人不喜欢“一国三公”,马同样也不喜欢两个主人给它相互矛盾的指示,索性自己拿主意了。这时鲁宾侯国的人马追过来,这宝马本来是鲁宾侯国的马,只觉得奔来的马都是自己马,哪晓得奔来的人跟新主人不是自己人?它就往回跑,想要归队。
赵矜与蕙娘慌得手足无措,那边骑兵们已经开弓发箭!
东斯军怎么也会骑射?原来,这是受蒙古军的影响。
东方自古以来讲究“弓马娴熟”,以适应灵活作战需要;西方自古作战却是另一回事,弓与马分开,骑兵极少擅长射箭,弓箭手则都是步行作战——会骑的不会射,会射的不会骑!
东斯人却率先受到蒙古人影响,学习骑射作战。这变革在这个时代只是个苗头,但到后世,骑射手在东斯拉夫就被发扬光大,甚至成为王牌兵种!在俄罗斯帝国崛起的时候,骑马而使用火枪的骑兵部队大行其道,战斗力与机动力皆十分出色。凭着这种足以横行天下的近代骑射兵种,俄罗斯帝国才能大举扩张,打下了全世界第一的地盘。
“该死!他们居然也会骑射!”赵矜不及感叹,慌忙抡矜格挡,不料手上有汗,用力又过猛,抡没两下,矜即脱手飞出。
幸好奥克佳诺沙侯爵自后赶来,放声大叫道:“不要放箭啊!不要弄伤我的马啊!”
前面的骑兵听了,只得挂弓抽刀,来捉盗马贼。
赵矜这才定下神来,终于明白自己只能添乱,还是全权交给蕙娘驭马才是。这时距离已经十分接近,蕙娘连甩缰绳,宝马总算会意,掉过头来。
有几个正拿刀剑冲上来要砍盗马贼的骑士,眼睁睁看着宝马载着盗马贼一下子又跑开了,自己的马追之莫及。
后面奥克佳诺沙侯爵只得又叫:“放、放箭!”
侯爵这一叫,一阵弓箭便向赵矜射去!赵矜慌忙回身,双手抓箭不迭,三下五除二,一口气抓了好一把箭。却有一箭漏过,正中马后臀!
赵矜吃了一惊,再一瞧却见宝马无碍。原来那箭射中马甲,透不进去,滑落地上。这套马甲可是侯爵花大价钱令人精制,既结实又轻巧。赵矜不禁笑道:“好马!再有箭来,你便撅屁股以当之。”
说着,赵矜左手交右手,将接到的箭合并成一把,冲着后面冲上来的一名骑士,猛力一扬手,霎时来个“天女散花”!
那骑士乃是贵族,本来仗着自己的马也不错,要来擒拿盗马贼,赢取一百枚金币和十桶好酒,更重要的是扬扬大名。不料,盗马贼居然还有这一手,迎面一片小黑影疾扑而来!“是箭!”骑士猛然认出,十分惊恐,顿时从马上栽落!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追在最前面的剽悍骑士落马!后面众人勒马惊望,都觉得盗马贼实在厉害,凭着空手扔箭就能伤人!
其实骑士根本没有被箭伤着,只是吃惊加上马快,一时失去平衡跌落下来。后面他的两个弟弟赶紧上前救护,为了兄长面子,不能说是吓得落马,只得装作是中箭的样子,煞有介事,一个包头一个包腿,包扎起来。
追兵面面相觑,都觉得盗马贼非同小可,尽皆驻马迟疑。后面奥克佳诺沙侯爵也望见了盗马贼掷出一把乱箭、骑士应声落马的情景,吓得头上汗滴直往脖子里滚。
呆了好一会儿,侯爵再叫追赶,可是没人向前。侯爵自己也胆怯了,勉强对左右笑道:“虽然我的宝马很珍贵,可是、可是相比我忠诚的部下的生命,那、那也不算什么!哈、哈、哈……咱们回、回去吧。虽然……虽然那是我很宝贝、很宝贝的……爱马,才刚四岁……哈、哈、哈……”
笑声变成了哭腔,奥克佳诺沙侯爵垂头丧气,打道回城。众人望着天边盗马贼的一点小黑影,也各自调转马头返回,一路惊疑议论。盗马贼的事迹,很快就被他们传得满城都知道了。
却说这一边,赵矜带着蕙娘捡走了一匹宝马,而且成功脱身而去,相当于帮着马主省下了一百金币、十桶好酒。做了好事以后的心情自然十分舒畅。
往东奔了好一阵子,四顾无人,十分空旷,连树木都十分稀少。这样的环境,令人想要唱歌。赵矜就放声高唱起来:“马儿哎,你快些走快些走哎……”
刚这么一扯嗓子,就觉得自己唱的这歌不怎么样,赵矜赶紧停了,哈哈大笑。
蕙娘也喜得笑容绽放。真的没想到,跟了公子,果真闯出了城。这一路可有多少险阻呀,他居然等闲视之,举重若轻地一路闯过。蕙娘回头仰望赵矜,只觉得满心钦佩与感激。
赵矜对宝马一拍:“好马!我们现在这么自由自在,你的功劳不浅。应该赏你一个名字!不如就叫奔驰……啊不,奔驰、宝马之类,太大众化了点儿。咱们还是要高雅一些为妙!不如叫你驰骋好了!对,驰骋!”
蕙娘心情舒畅,就微笑着附和:“《离骚》有云:‘乘骐骥以驰骋兮’。公子所起名字,果然甚是高雅。”
“啊哈哈哈!”赵矜大喜,没想到自己随便起的名字还跟古代名篇相合呢!礼尚往来,你夸我,我也夸你。赵矜向前一倾,附在蕙娘耳边道:“好姐姐,你的名字亦佳!蕙,香草也;你果然幽香醉人。”
这却不是奉承话,真有一种女人,天然具有异香。赵矜只见过记载,却不料自己也碰到一个。很奇怪,她就连骑马奔走流了汗,那身上气味都是芳香的。
对于会欣赏的男人来说,香气是不可忽略甚至更为重要的魅力所在。精研美学的赵矜,这下子可迷得不能自已,见蕙娘羞愧转头,禁不住就向她后颈吻去。
这一吻,一发不可收拾了。不必说一句话,赵矜用动作向蕙娘表白爱慕。这是纯然的爱恋,哪管她年纪大,哪管她经历坎坷,哪管她曾属于许多男人……什么也不管!
浮云和阳光交替覆盖的野地,清新的泥土和青草气息,铺开的女人衣裳上一件件玲珑的饰品,随着衣裳轻轻的拉扯作响叮叮。
浑身酥软的感觉,在蕙娘的记忆中并不是第一次。然而如此愉悦的感觉,以往梦寐也不曾有过。仿佛牡丹花丛在身旁盛开,回到少女绝代风华的年代。仿佛一股清泉冲刷身躯,将似水流年的欷歔哀叹一点不留洗去。蕙娘禁不住紧紧地抱持赵矜,这一刻开始他就是她的一切,从今往后宁为他死全为他生。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声马嘶,二人顿时惊起。
起来看看却没什么情况,不过是马儿自己想要嘶嘶而已。蕙娘低头弄衣裳。赵矜也觉不好意思,不知怎么说好。当事之时,一心无二;事过之后,才觉荒唐。危险还没有完全脱离,怎么就做起这种事来呢?
罢了,事情既做过了,便不需要追悔。其实,感觉还真不错呢。再次两手相捉之时,觉得心里甜滋滋的。赵矜就去拉马,准备继续上路。
宝马驰骋既健壮又俊朗,脚力既好灵性又佳,赵矜越看越心爱,不住地抚摸它:“好马,好马!今后就跟着我混了,我绝不亏待你。”从马头摸到马背,又想要拉拉马尾巴:“你不会生气吧?我没有恶意啊。”
蕙娘忍不住抿嘴笑。公子真是有趣的人,仅这一点也是曾遇见的人之中前所未见。自从家破人亡开始的薄命生涯,一日之间竟然改变,原本心如槁木,现在的心非常安详。
于是蕙娘给驰骋喂它爱吃的草,赵矜围着驰骋团团转,驰骋吃着草像是无动于衷,其实人类的善意它清清楚楚。
自古以来,马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伴随着人类文明进展。
有人说:“不对,狗才是最好的朋友。”——笑话!马历来对一个国家的国力构成重大影响,狗能相提并论么?古语有云:“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自古以来,多少英雄豪杰纵马驰骋,成就伟业!敢问却有几个英雄豪杰是靠养狗养得发达?又有哪个英雄豪杰凭着放狗咬人吞并天下?
有人说:“可是,狗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马则关系不大。”——怎么关系不大?汉朝重马,遂能威服四方,号称“犯我强汉,虽远必诛”,人民相对也就较少外患威胁,可以安居乐业;宋朝乏马,每战多败,国土动辄为外敌践踏,人民动辄被外敌杀掠。相比起狗的有无,关系才叫大呢!
马是英雄的强助、战士的伴侣。骏马奔腾,代表的是尚武的风气,奋发进取的精神。近代崛起的几大强国:英、俄、德、美,无不富有爱马传统。中国在商、周、秦、汉以来最上进、最积极开拓的历史时期里,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传统。光是汉字之中,就专门给马造了骐、骥、骅、骝、骓、骢、骊、骠、骏等诸多专用字,任何动物都比不上。
还有成千上万首与马相关的诗词歌赋,足以令后人了解到,中华古代的爱马之风、尚武之风曾经何其兴盛!曹操一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顿使多少男子汉为之动容!多少志士为之挥泪!试想要是曹操最爱的不是马而是狗,酝酿半天,慨然吟道:“老犬伏地,呃……”
所以吧,这个问题无须争议了,马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当下赵矜一手拉美人一手抚宝马,感到心满意足。美人是英雄之所欲,宝马亦英雄之所欲,两样皆有,夫复何求?正觉别无所求,突然,肚子里发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声音。
啊!原来还有一样所求——吃饭!
(待续本回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