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刺客有毛病_分节阅读_第104节
D-水。
能够把原本值两百两银子的情报卖到五百两乃至一千两,就是莫大的本事,而不是将值两百两的情报以一百两银子的价格卖给十个人。
因为情报这东西,知道的人越多,也同样不值钱。
金泰来一直都感觉自己是一个很有职业素养的情报贩子,所以今天尝试兜售关于紫背天葵的情报失败的事情,虽然当时有点不开心。
但是他很快就又释然开来。
反正紫背天葵的这个情报,至少还有五天的时效性,大不了最后将其卖给龙王集市本身,这也算是情报价值回收的一个好办法。
当然如果卖给龙王集市的话,这个情报可能只有五十两乃至更低了。
金泰来今天在龙王集市晃悠了一天,又以相当便宜的价格买下来一把兵器一本秘籍,心想着一来一去就是两三百两银子的收益,心里不由乐开了花。
他回到了自己隐蔽的住所,摘下了自己太白金星的面具,放在自己那一叠面具的上首毕竟身为一个合格的寄生虫,他自己的面具,至少有二十个之多。
“你的面具挺多的嘛。”他身后有人慢悠悠地说道。
“可不是嘛,毕竟这是生意。”金泰来顺口说道,然后随即警觉起来。
他回头,看到一个带着齐天大圣面具的人正在他身后笑眯眯地望着他。
“人生何处不相逢呢。”
齐天大圣静静说道。
PS:今天是五更最后一天了,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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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京和幕后题材的读者,有兴趣可以看一看。
第九十一章 如果需要我当反派的话(第二更)
在金泰来面前的是一个戴着齐天大圣面具的少年。
他浑身穿着一件灰白色的粗布麻衣,脚上一双草鞋,浑身普普通通没有半点危险的气息,只有脸上那张齐天大圣的面具,猴脸金冠,戏谑中戴着些许的冷酷。
他双手空无一物,就静静背在身后对着自己说道。
金泰来所恐惧的是,对方什么时候无声无息潜入他这个隐秘的宅邸,并且一直到自己开口之前,他从来不曾发觉,有人来到了他的身后。
“你,你是谁?”金泰来颤声道:“要做什么?”
“我刚刚说过。”方别看着眼前这个有些干瘦的老头,去掉那个太白金星面具和那身黑色罩袍,此时的老头身形干瘪,头发苍白洗漱,不过可能是因为练武的缘故,脸色还算红润精神。
“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们不久前才见过面,您就贵人多忘事,把我这就给忘了。”方别静悄悄,慢悠悠地说道。
金泰来颤抖了一下:“你,你就是白天那个”
“对,买卖不成仁义在。”方别慢条斯理说道。
他带着齐天大圣的面具,猴子的脸露出了那有些没心没肺的笑容。
“但是如果仁义不在了,买卖也就没有继续的必要。”
金泰来搓搓手。
他不知道眼前少年的深浅,但是至少有一点他明白,什么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命宝贵。
“这位同道,您怎么来我家来了”
方别侧头笑了笑:“我不能来吗?”
“能来,能来。”金泰来脑海中不断思索着,他如今最大的劣势,就是被人直接给堵在家中,所谓狡兔三窟,可是而今刚进兔子窝就被人堵住的感觉,那是真的很不好受。
“敢问您来要做什么?”
金泰来一边尽量用言语拖延着时间,一边想着自己该怎么脱身。
其实金泰来巅峰时候也有四品武者的境界修为,但是如今随着年老气血已衰,再说如今单单凭着龙王集市他就能够大口吸血,再也不用做那刀尖上的舞蹈,风里来雨里去,此时面对突然出现在家里的方别,他已经失掉了拼死一战的勇气。
方别叹了口气。
同时伸手一弹,只见一缕劲风从方别手中射出,正中金泰来胸口,他瞬间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不止。
“我不是来温尔雅地请客吃饭的。”方别淡淡笑道。
“你听明白了吗?”
这样说着,方别一步步走到金泰来面前,抓住他的肩膀将他扶起来,就在方别伸手触及金泰来肩膀的那一瞬间,金泰来手刀如电,插向方别胯下。
方别抬腿,下跺。
由于方别速度太快,甚至达成了那种我们看到对方火光之后就开炮了,但是因为我们的炮弹比较快,所以说最后反而先于他们炮弹击中的效果①。
总之,方别伸手抓住金泰来的肩膀,金泰来马上试图攻击方别的下三路,结果手刚刚抬起来,方别的脚就跺了上去,将他的手刀死死踩在地板上。
只听得咔吧咔吧如同踩雪一样的声响,方别不动声色就将金泰来手骨尽数踩碎。
金泰来痛极想要惨叫,但是方别继续弹指,另一道劲风打在金泰来胸口的穴道上,金泰来张口却发现自己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你还要反抗吗?”方别静静问道。
自始至终,这位齐天大圣都保持着极度冰冷漠然的态度。
金泰来想胡搅蛮缠来拖延时间,方别就直接远程隔空打穴将其击倒。
金泰来打算趁其不备攻击下三路,反败为胜,方别就果断抬脚踩碎了他在整个右手的手骨。
金泰来在方别面前缩成一团,不再敢出手,同时也不再敢说话。
他根本就感觉不到眼前人实力的深浅,只觉得深不可测到了极点。
并且也可怕到了极点。
如果能够重来的话,他绝对不敢得罪对方。
只是那个时候,仗着龙王集市的庇护,金泰来又哪里会将方别看在眼里。
“我问你答。”方别静静说道:“原本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如果你连这一线都不想留的话,那么我们只能换种方式说话了。”
“紫背天葵的下落在哪里?”
方别平静做着反派的工作,少年从来不把自己当做反派来看待,不过如果有时候当反派能够更好解决问题,方别就也不介意当一下反派。
方别唯一介意的就是,如果自己当反派的话,能不能成为最好的反派。
这也是一种穿越者的自我修养。
金泰来抬头看着眼前的齐天大圣面具:“如果我说话,你能放我活着吗?”
方别笑了笑:“这要看你给我的情报真假。”
“如果你给了我假的情报,那么你只能赶在我回来之前自杀,否则的话,我会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刑法究竟是什么。”
“当然,如果你给了我真的情报。”
“那么我回来之后,还会给你合适的情报费用。”
“不敢。”金泰来当场就哭了出来。
毫无廉耻地涕泗横流起来;“不敢,小的怎么敢要大侠的钱。”
“不准哭。”方别淡淡说道。
金泰来马上就又重新止住哭声。
只留下满眼泪很看着方别。
方别叹了口气。
说实话,对于那些渴望活着的人,方别总还是愿意给他们留一条生路。
而金泰来虽然很丢人,但是他确实是很努力想活着。
从他最初想要反抗,到现在极力想要巴结自己苟且偷生一样。
只要愿意活下去,无论怎么活,都不丢人。
“我不杀你。”方别静静说道。
“说吧,紫背天葵究竟在哪来?”
金泰来哆嗦了一下,然后再不敢犹豫:“紫背天葵,在汴梁一伙头领姓叶的药材商人那里,他们将会在汴梁逗留十日,顺便将自己采来的珍贵药材兜售出去。”
方别松开了手,金泰来整个人坠落在地板上。
方别转身向着屋内走去:“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等我回来,给你两百两的情报费。”
“如果你说的是假的。”
“那么,在我回来之前。”
“你最好先自杀。”
少年说着,走到了屋内的窗户处,轻盈跃出,消失在夜色之中。
只留下金泰来躺在地上,久久不曾动弹,直到许久之后,他才用完好的那只手摸了摸脸庞。
“我还。”
“活着吗?”
第九十二章 分头行动(第三更)
薛铃独自回到了霄魂客栈。
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事实上遇到危险本身就是一个小概率的事件。
并且,如今对于薛铃来说,她遇到别人不是危险。
别人遇到她才是大危险。
如果有人想心怀不轨的话。
不过方别没有回来。
薛铃回到客栈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家的客栈依然挂着打烊的牌子,那破掉的半边墙依旧没有等来泥瓦工,而在客栈的对面,盛家杂货铺的招牌已经挂了上去。
不过由于杂货铺的老板娘还没有苏醒的缘故,所以说现在杂货铺也同样没有开张。
无论是盛君千还是黑无,其实都无法胜任杂货铺售货员的职务。
这相对于两个人的武功而言,真是莫大的讽刺。
今天晚上来吃晚饭的人只有五个人。
何萍,薛铃,盛君千,黑无,以及端午。
商九歌和宁夏都睡得很好,以及方别依旧没有回来。
没有人担心方别,除了薛铃。
因为方别那么强,担心方别应该说是一件很蠢的事情,但是薛铃就是很担心。
晚饭薛铃都吃的相当无趣,味如嚼蜡,而直到晚饭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院落里突然传来声音:“还有饭吗?给我留一点。”
薛铃几乎瞬间就站了起来,看向院落,只见方别静静从外面的夜色中走入,少年一身灰白色的粗布麻衣,头上歪戴着一个齐天大圣的面具,小跑着走向餐桌:“饿死我了。”
仔细想来,如果方别没带干粮的话,那么他可能今天白天一天都没吃饭?
薛铃这样想着,然后想起来,以方别的性格,不带干粮的概率很小。
但是薛铃和方别今天基本上一整天在一起,可以说方别确实一天都没吃饭。
而方别这边则毫不客气地走到饭桌前,叫了声萍姐之后就一屁股坐了下来,抓起馒头就开始狼吞虎咽。
薛铃看着方别吃饭的样子,抿了抿嘴唇,感觉这样看着不好,于是就也同样低头吃饭。
而另一边,盛君千则开口问道:“方别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有一点事情。”方别一边吃一边说道,然后看向薛铃:“你没说吗?”
薛铃没有想到方别会突然提到自己,不由有些惊讶:“我还需要说嘛?”
“那不说也没啥。”方别笑了笑,继续狼吞虎咽。
方别其实吃得很快,他最晚落座,但是却是第一个放下筷子。
“天不老和紫背天葵的消息有了。”少年轻轻说道。
此言一出,黑无第一个停下往肚子里塞馒头的动作,直勾勾地盯着方别,而盛君千也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你这么晚回来是和这些情报有关?”
“算是吧。”方别含糊带过。
他扶了扶额头上的面具:“现在两样药材的情报都有了,不过却相对有些南辕北辙。”
“天不老在白云山那边有消息,白云山位于洛城西南一百八十里处,听说有药农曾经发现了这味药材。”
“至于紫背天葵,则是在汴梁一伙药材商人手里面,首领姓叶,只要到了汴梁,应该就能探听得到消息。”
“汴梁在洛城城东一百里外。”方别静静补充道。
听到方别这样说,薛铃这才确定,方别已经真的从那个太白金星那里得到了情报。
这样一想的话,方别的速度还真是快。
他们下午申时才从龙王集市离开,并且还要先出城洗漱换衣服再进城,而方别就用这两个时辰不到的时间,就能够精准找到太白金星的身份以及所在的位置,并且还能够顺利从他那里拿到情报。
而在方别的口中,他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连在这里说一下的意义都没有。
薛铃其实心情是有点复杂的。
是的,可能方别一直在暗地里做的都是这样的工作,只要你没发现,那么他就是一直在偷懒摸鱼。
两个时辰的时间,找到龙王集市中一个特定的人,这样的能力,薛铃现在挖空心思,也想不到方别是怎么做到的。
可能这就是自己太笨的原因吧。
但是薛铃感觉自己真的是,再聪明都做不到这个。
“也就是说,一南一北,一东一西了。”盛君千说道:“二者相距接近三百里地,如果是六百里加急快马的话,倒是能够在一天之中一个来回。”
“但是我们所要的并不是送一封信。”方别静静纠正盛君千的说法:“白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