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的黑人战士马丁,一口气炸掉了联邦军的三座暗堡!至少击毙了二十多名联邦军士兵!
马丁冲到了第四座暗堡的死角,他身上去摸腰间,却发现手榴弹已经用完了!
暗堡内,还在不断吐出火舌,压制住了进攻的联盟军队。
马丁灵机一动,他把步枪丢在一边,把步枪的子弹袋也丢在一边,从腰间抽出了两支毛瑟手枪,这两支手枪全部上好了长弹匣,一次可以倾斜四十发子弹!他身上还有四个备用弹匣,每个弹匣二十发子弹,加上双枪自身携带的四十发子弹,身上共有一百二十发子弹!
手持双枪的马丁从暗堡边上绕过去,突然跳起,一个打滚跃进了联邦军的战壕内。
战壕内的联邦军士兵还没有回过神来,却见到一条像是黑铁塔一样的人影突然跳进了战壕内。
“砰砰砰”两支毛瑟手枪连连吐出火光,战壕内惊魂失措的联邦军士兵接二连三的被击中,倒在血泊中。
其实马丁也是很幸运了,因为躲在战壕内躲避炮击的联邦军士兵,都是一群没有战斗经验的新兵!他们被一名联盟军士兵突然跳进来给吓了一大跳,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拔出手枪射击!而在狭窄的战壕内,长长的步枪很难转向,结果八名士兵全被马丁打到!
联邦军这些新兵,很多人都是刚刚下了火车,就被送上了战场当炮灰。前一段时间的征兵令,联邦政府又征募了五十万新兵!这些新兵只有经过训练,才能成为合格的战士。只可惜联盟军根本就不给联邦军训练士兵的机会,联邦政府就只能匆匆忙忙把这些新兵送上战场。
自从林肯拒绝了联盟政府的和谈要求,还扬言要把戴维斯送上绞刑架之后,戴维斯没有办法,只好下令联邦军继续北上。既然你们联邦政府不肯同我们和谈,那么我们就只能带着枪炮来和你们谈判了!
正因为联盟军队加紧了进攻,所以联邦政府只好把新兵都送上战场来当炮灰。
相比起武器弹药的生产来,士兵的训练才是难事。北方的工厂开足了马力生产,一个月可以生产几万支步枪,几百挺机枪,一百多门火炮,但是要训练一名合格的步兵,三个月都算是短的,联邦政府根本就不可能在一个月内训练出几万合格的士兵;而训练一名机枪手和一名炮手,那么耗费的时间就更长了!
正因为如此,那些联邦军新兵在马丁面前,就是一群菜,被他双枪齐发,一下撂倒了八个人!
联邦军也有老兵,可是那些老兵都躲在暗堡内操作机关枪,刚刚被马丁炸毁三座暗堡的时候,就炸死了二十多名老兵了!
现在马丁突然冲到暗堡的后面,手里捏着一枚从联邦军士兵尸体上搜出来的手榴弹,拉了弦把手榴弹从暗堡的后门投了进去。
“轰”只听到暗堡内响起了一声巨响,火光一闪,里面夹杂着几声惨叫声。
趁着烟雾尚未消散,手持双枪的马丁冲入暗堡内,左右开弓,两支手枪连连吐出火舌,残存的几名联邦军士兵全部被他打成了马蜂窝。
接着马丁调转过机枪的枪口,枪口对准了暗堡的后门,瞄准了后面出现一群蓝色的人影,压下了机枪扳机。
“哒哒哒”一条火舌吐出,冲过来的联邦军士兵像是被收割的稻谷一样,接二连三倒在血泊中。
毕竟没有副射手,这种帆布弹链的机枪在打出几十发子弹之后,没有副射手扶住弹链,帆布弹链很容易扭转,导致卡壳。所以马丁射击了一梭子后,便停止了机枪射击,给手枪换上了两个新的弹匣,从暗堡内冲出,双手的手枪左右开弓,把冲过来的联邦军士兵连连撂倒。
由于马丁炸毁了三座暗堡,又击毙了一座暗堡内的所有敌军,后面的联盟军已经冲了上来。
冲在最前面的几名霰弹枪手在后面的步枪手掩护下,跳进了战壕。在狭窄的战壕内,霰弹枪大显神威,每一枪轰出去,对面至少都要倒下两三具尸体!三支霰弹枪,每一支可以连续发射八发子弹,每一发子弹内都有七枚霰弹,三名霰弹枪手,就能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连续喷射126枚弹丸!威力堪比后来的冲锋枪了。
在如此猛烈的火力射击之下,战壕内很快就堆起了一堆尸体。
越来越多的联盟军士兵冲到了联邦军阵地上,进入了近距离交战之后,联邦军的那些新兵根本就不是对手,被打得丢盔弃甲。尽管联邦军士兵有一份爱国热情,可是在局势失利,被人的枪口对准自己的时候,那些联邦军士兵纷纷丢下武器,高举起双手,向联盟军投降。
美国人本来就不反对投降,哪怕是同外敌交战的时候,在失利的情况下,都允许向对手投降,更不要说这是内战了,在内战中,两边都是美国人,美国人向美国人投降,那就没有什么好丢脸的。
联盟军控制了费城的外围阵地,打通了通往城内的道路。但是没有人想到,其实费城战役才刚刚开始。接下来,等待联盟军士兵的,是最惨烈最血腥的巷战!
马丁带着自己手下那身经百战幸存下来的三百名老兵和一千多名不久前入伍的新兵,进入了费城市区内。
进入了市区之后,马丁让新兵走在前面,自己和那三百余身经百战的老兵在后面。作为一名从尸山血海中走出的老兵,马丁当然很清楚,自己手中的那三百老兵,每个都是宝,而新兵就是拿来当炮灰的。不经过一次次的血战,新兵怎么可能变成老兵?最终幸存下来的老兵,就是精锐中的精锐。
至于未来同自己的竞争力,马丁不认为那三百名老兵会抢走自己的皇帝宝座,因为就目前来看,黑人团之中,马丁的功劳绝对是最大,根本没有人能够超越。而且以后假如自己真的回到非洲,当上了黑人帝国的皇帝,也需要一批帮手吧?手下总得要有首相、元帅、部长、将军和各级官员,那三百老兵,都是未来的种子。
若干,黑人团的战士们进入市区不久,就见到前面一座三层楼高的建筑物上方,窗口中突然射出了密集的火舌,机枪子弹“嗖嗖嗖”扫射了过来,当场打死了五名新兵。其余的新兵纷纷趴在地上。可是就在这时候,几发迫击炮弹呼啸而来,那些趴在地上的新兵吓得跳了起来,四处乱跑,结果又被击毙了十多人。
“寻找隐蔽,前往别乱跑!”马丁焦急的大喊道。
狙击手杰克逊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马丁身边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当然了,作为一名同马丁一样优秀的黑人战士,杰克逊自然不会临阵脱逃,他是去寻找自己的狙击阵位了。
杰克逊身上携带了一支毛瑟狙击步枪,这支狙击步枪带有一副四倍瞄准镜,他身上还有一支用来自卫的二十响毛瑟手枪,四枚手雷。一共携带步枪子弹50发,手枪子弹80发。杰克逊溜进了一栋建筑物内,他发现,前面有一名联邦军的哨兵探头探脑的。于是他悄然无声的接近了目标,手中的多用途刺刀手起刀落,一刀割断了那名联邦军士兵的咽喉。
这种多用途刺刀,是一种可以当成匕首用的刺刀,在刺刀的一面还带有锯齿,可以用来切割东西。刺刀两面都开了血槽,一刀刺入体内,即使没有拔出来,都能让人流血不止,这种刺刀,是狙击手和特种兵必备之物。
杰克逊爬上了二楼,在楼梯口,有一名联邦军士兵看守。杰克逊大手一扬,手中的多用途刺刀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扎入了那名联邦军士兵的咽喉。
很快,这栋建筑物内的十多名联邦军士兵就被杰克逊一个人全部清理了,他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里面没有残存的敌人,这才放心大胆的在二楼的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安稳下来,以此当成自己的狙击位。这个位置十分有利,视野广阔,而且很不起眼,敌人很难发现他。若是选择在高处当狙击位置的话,很可能会被敌人发现。
杰克逊从瞄准镜中看出去,只见距离自己300米外的建筑物上方,一个窗口内不断的喷吐出火舌,那里是联邦军的一处机枪阵地。他端起了狙击步枪,瞄准了那栋大楼的窗口,把对面那名机枪手套在瞄准镜中。
一枚迫击炮弹落地,炸成了一团火球。与此同时,杰克逊扣动了扳机,“砰”一声清脆的枪声掩盖在炮弹的爆炸声中。一颗高速旋转的子弹击穿了窗口内的联邦军机枪手的头颅。
机枪手连哼都没哼一声,就一头趴在机枪上面,喷溅出的脑浆和鲜血喷在滚烫的重机枪上,“滋啦啦”冒出了一阵白烟。
其余的联邦军士兵发现机枪手突然被击毙,立即有人补上去,副射手操起机枪,新补上来的士兵充当副射手,托起了弹链,机枪再次发出咆哮声。就在此时,刚刚接替了射手的副射手头部又喷出了一股血箭,一头歪在一边,倒在血泊中。
刚刚担任副射手的美国大兵再次补充上去,刚刚操起机枪压下扳机,又是一颗子弹呼啸而来,刚刚恢复了射击的机枪再次停顿下来。
看到机枪火力被压制了,马丁下令道:“冲!”
新兵纷纷跳了起来,往前面那栋大楼冲去。马丁自己带着的老兵,把重机枪抬了上去,在一栋建筑物的废墟内架起了机枪,向对面的建筑物实施火力压制。
可怜的联邦军士兵还没发现暗藏的狙击手杰克逊,被一连击毙了十多人,他们还以为是对面的机枪压制所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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