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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北郊的梅花

  一觉过后又是一觉,这一次我差不多恍惚了三日有余。

  而在这三日期间,我始终记得来自杨皓宇的每一次小心翼翼和呵护备至。

  三天过后,我给爸爸当律师的好朋友纪叔叔打了电话,询问了一些关于近阶段可移动财产的近况,然后借了六十万给我的小姑。

  小姑和小姑父自然是感动得痛哭流涕,一口一个就知道我是最懂事最善良的好孩子,我都只是敷衍的礼貌一笑。

  “表姐,对不起!”曦曦走了,那是他临出门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知道他的对不起是替他的父母所说,还是替他自己,但是我之所以会这样做,全都是为了我的爸爸。

  那个曾经拥有全世界最好看、最灿烂笑容的男人,若是今天面对这一切的是他,我想纵使他心中会有万般痛楚,也绝对不会眨一下眼睛就将钱全部借给他的妹妹了,小姑是爸爸这边的小姑,大伯,却是妈妈那边的舅舅,我的家,就是这样错综复杂。

  “没想到小堂妹竟然还是一个超大号的土豪啊,怎么样?想不想出去散散心?”杨皓宇就像一个幽灵一般,无处不在。

  我刚刚送走了纪叔叔和小姑一家,心情尚未从回忆中彻底的挣扎出来,便没什么表情的摇头拒绝了他的邀请。

  “听说北郊的红梅开了,你堂哥他特别想去看一看,小堂妹要不要赏个脸一道前去啊?”杨皓宇一计不成又施一计。

  北郊吗?我的心停顿了数秒。

  “不说话那就是代表默认了啊,田思阳准备出门!”杨皓宇没有再等我有所表示,就直接拽着我的衣角乐呵呵的出门了。

  路过门口的时候,我隐约看见了躲在厨房里朝外张望的两双泛着泪光的眼睛,那是大伯和大伯妈。

  我知道,自从五年前堂姐离家出走了无音讯以后,大伯和大伯妈就已经将我当成亲生女儿来看待了,他们将对堂姐的情感全都放在了我的身上,他们是真的关心和爱我,这一次是我让他们伤心了。

  当汽车驶出桐花巷,逐渐远离喧嚣的城区时,我的心也随着不断驶向的北郊而缓缓安定了下来。

  北郊是C城最大的花鸟市场,方圆百里,它种植了上百种花草树木,一年四季它呈片区向游人展现出自己不一样的风格特点,实在是一个让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我第一次来这里,还是小时候,那个时候爸爸有一个广为人知的身份——设计师,北郊的整体规划有绝大部分便是出于爸爸的设计。

  我还记得,第一次同爸爸来这里的时候,北郊就是北郊,一大片绵延数百里的沟壑纵横,看起来就好像刚刚经历过天灾的山区地带。

  那是因为无良商家过度开采煤矿之后的结果,在煤矿开采殆尽之后,这一片地方便再也没有人愿意接手管理。

  因为旅游业的兴起,C城政府也想赶一波潮流,因此便广发榜贴,一大帮有才能的设计师蜂拥而至,爸爸便是那一大帮人中的一个。

  其实那个时候,爸爸所写的小说已经很畅销了,他一个月的稿费就已经足够我们一家三口好几年的正常开销,但他还是选择了去应聘北郊的设计师,这一举动并非为了那份微薄的设计稿酬,爸爸只是想要建造一个比栀子巷更大的花园给妈妈而已。

  只可惜,北郊建成的那一年,妈妈就去世了,她甚至都没能等到北郊的花开。而我的爸爸也在同年逝世,他倒是有幸见到了北郊的金秋十月,丹桂和菊花的风华盛世被他尽收眼底,可身边的佳人,却永远也见不到那五彩斑斓的景象了。

  就如同我如今站在这片飘扬着红梅的树林里,身边却永远也不会再有至亲的陪伴一般。

  “要是来一场大雪就好了。”我突然听见一个银铃般的女声。

  抬头,不远处一位穿着驼色大衣的女孩子正偎依在一位男孩的臂弯里,女孩望着周遭的红梅,眼中虽是惊艳,却夹杂着几丝失落,而男孩的眼睛一直宠溺的看着女孩,哪怕连一个眼神他都舍不得放过。

  是啊,这个时候要是来一场大雪就好了,雪花红梅飘,多么美好的意境,却也是多么难得的珍贵。

  “北郊的梅花开了,可惜没有皑皑白雪的衬托,心中难免会觉得有些失落。”我给林逸舟发送了一条短信。

  “我在南方看海,这里没有红梅,更没有白雪。”他无厘头的回复了我这一串汉字。

  我有些不明所以,便只潦草的打了几个字,“注意安全,好好照顾自己。”

  我很少以这种口吻回复林逸舟的任何消息,温柔中夹杂着关心,七八年来,我始终扮演着林逸舟身边的异性哥们儿,他失意我会陪着他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酒,他开心我会冷不丁的怼上他几句,好提醒他不要太得意忘形,若是换在平日里,这样的语句应该会换来我一句——哟,有钱人啊,都浪去海边了,小心别淹了。

  可是今天,我并没有按照常理出牌,其实原因根本就不在我,而是在于林逸舟。

  因为他率先没有按照往日的常理回复我,所以我也选择了另外一种别样的方式。

  然后,林逸舟果然没有再回复我,我知道,这一次他又要即将彻底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小堂妹,快过来,这边有人在拍婚纱照哦!”杨皓宇远远的冲我招手,我放下手机,不紧不慢的走到他的身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袭白纱映入了我的眼帘。

  是位很漂亮的新娘子,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新郎有些长得不尽人意,尤其是身材还有点发福,身上昂贵的西装活生生被他穿出了一副山寨版的视觉,也真是难为他了。

  可是纵使是这样不尽人意的新郎,我也丝毫未见新娘的脸上显示出分毫的不满,她的笑容始终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幸福感爆棚的她几乎影响到了在场的每一个女孩。

  “老公,等明年我也想要来这里拍婚纱,你看他们好美、好幸福哦!”身边的人好像都忽视了男主的不足,或许是新人所表现出来的幸福感太过强烈,亦或许是在这大千世界中,这样美中不足的例子还不胜枚举,所以只有我这位目光短浅的井底之蛙才会拥有这样大惊小怪的想法。

  其实,只要爱对了人,又有几个会在乎对方的皮相?相对而言,拥有一位绝世帅哥每日战战兢兢的过日子,还不如拥有一位身体发福,每日却能甜蜜的咿咿呀呀要好。 毛毛虫姑娘,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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