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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市集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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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步青衣这种很少下厨房的人,接触火的机会并不多,也没仔细想过一把火会造成多大的伤害。在万色春香楼的时候,她心里装着一堆事情,根本没时间顾及被火烧灼的地方是否疼痛;到了太医署后又有专治灼伤的药膏涂抹在皮肤上,冰冰凉凉的十分受用,自然也感觉不到有什么不妥。

  恍然发觉被火烧伤是如此痛苦的一件事,是在她回到凝露宫熄灯休息之后。当药膏的作用逐渐失效,微微红肿的皮肤上持续传来疼痛伴着酥麻瘙痒的感觉,比起之前在大理寺的时候更加强烈,特别是被火灼烧最严重的背部,疼到她根本没办法好好躺着睡觉,只能侧过身子迷迷糊糊熬到天亮。

  步青衣正犹豫是否要向朱昌洋请个假的时候,凝露宫的小宫女来敲门,说是学宫管事谭喜平来了一趟,告知步青衣近日可不必去学宫上课。按朱昌洋的意思,想让她先把伤养好,若是觉得在宫中养伤不便也可以暂时回到家中休养。

  至于朱昌洋是真心为他好,还是觉得她出现在学宫中看着厌烦,那就不好说了。

  步青衣本以为可以躺在床上一整天,一边养伤一边想事情,不料还未到中午时她就已经无聊到发疯,一心只想出宫逛一逛。

  于是,半个时辰后,她突兀地出现在客栈内,出现在铅华和墨归的面前。

  “……你让人煮了吗?”毫不犹豫地,铅华和墨归异口同声。

  步青衣疼得龇牙咧嘴,一手捂着发红的脖子,一手握着拳头怒吼:“滚滚滚滚滚!没看出来我这是受伤了吗?烧伤!我被火烧伤了!你们两个没良心的东西!”

  铅华抽动鼻子嗅了嗅,又扒开步青衣的衣领看了看,满不在乎一撇嘴:“我以为多严重呢,这都快好了。”

  “这还不严重?昨天太医给我挑开了十几个泡呢!”

  “怎么没顺带把你脖子上这颗最大的泡给干掉?”

  “家里有现成的烧伤药膏吗?没有的话去买些吧,看她这模样,应该是没打算在宫里换药。”

  墨归支走不情不愿的铅华,转过身眉梢一挑,带着几分不悦开口:“说说吧,怎么回事?这才几天没见,我一眼照顾不到你就把自己弄得满身伤病。”

  “是别人算计我,又不是我的错。”步青衣嘟囔一声,将太后寿宴上发生的事一五一十道来。

  墨归的眉头越皱越紧,待到步青衣讲完,他死死盯着她,口吻中多了一丝质问之意:“都到这地步了,还打算放任你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不管,任由她胡作非为吗?”

  “我没说不管啊,只不过大理寺那边就算放人也要走一遍流程,至少要明天我才能见到她。”步青衣一耸肩,微微愤怒瞪向墨归,“我说你烦不烦?我出来是为了散心的,结果被你这么一盘问,反倒觉得不如待在宫里好了。”

  墨归嗤地一笑,仿若早已洞悉一切:“宫里已经没什么可查的线索,就凭你这坐不住的性格,能待得住吗?难得你回来一趟,晚上我亲自下厨好了,就当提前为秦伯送行。”

  “川哥这么快就要走了吗?身体没问题了?”忽然想到秦川要去青州,步青衣忽而有几分伤感。

  秦川是与她牵扯最深的人之一,是亦兄亦父般的存在,除了他回老家寻找妻儿那一趟外,从冰棺醒来之后她几乎没有和秦川分开过。

  这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川哥在楼上吗?我去找他聊聊,有段日子没见到他了。”步青衣恍惚道。

  “没在,他在分部那边安排去青州的事宜,大概要日落之后才能回来。”墨归看了看屋外的晴朗天气,摘下钱袋在手中掂了掂,唇边勾勒一抹浅笑,“带你出去逛逛?”

  步青衣没有回答,一把抢过被高高抛起的钱袋,转身就往客栈外走。

  她忍痛跑出宫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想找人陪她四处逛逛散散心吗?虽然她的首选是铅华,不过……带墨归去也一样,反正都是两条腿一张嘴的人。

  马上就到小年夜了,平日里就熙熙攘攘的东西两市愈发热闹起来,走南闯北的行商们带来各色各样的商品,汇聚成最繁华的市集。这份繁华是属于所有人的,市集上既有寻常百姓过年必备的鸡鸭鱼肉、青菜年糕,也有富庶人家争相抢购的异域奇珍;既有得过且过的贫苦人家,也有鲜衣怒马的王孙贵族。

  如此鱼龙混杂的市集上,步青衣和墨归算不上夺目,偶尔有人频频回头看上几眼,多是为了步青衣身上那件雪白的狐裘披风。

  她从广陵王妃那里抢来的那件,此时正安安静静躺在凝露宫她房间的柜子里,身上这件,其实是墨归的。因着她裸露在外的脖子和手腕处还有轻微的烧伤,墨归非让她把披风披上,怕她的伤处一见冷风会影响恢复。

  披着他的披风,有种奇怪的感觉。

  步青衣能从披风上感受到他独有的气息,那不是一种能够嗅到的味道,也不是能够用语言的形容的感觉。那气息是她熟悉的,眷恋的,依赖的,终于能够全心全意交付信任的。

  想想一年之前他们还是互相猜疑的关系,如今却能毫无间隙地肩并肩走在一起,缘分这种事还真是奇妙。

  嘈杂的人群中,步青衣忽然有些想笑,她头一歪靠在墨归肩膀上,顺势挽住他的手臂。

  “……突然间摆出这副小鸟依人的状态,这算是提前送我的过年礼物,还是想吓死我好继承我的银子?”墨归微微低头看着她,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是在笑,还是惊讶。

  “少废话,我就是走累了,想找个地方靠着。”说着言不由衷的借口,步青衣的目光却望向大街上形形色色的夫妻和情侣。

  不管贫穷还是富有,那些相爱的人们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有的人互相依偎着,有的人紧紧地牵着彼此的手,也有些人身体上没有任何接触,却近得不能再近,容不得任何人破坏二人之间浑然一体的亲密。

  步青衣莫名的有些羡慕他们。

  长相厮守,共赴白头,这是所有有情人最大的心愿吧?可她和墨归偏偏难以厮守,总要为这样和那样的事奔波着,周旋着。虽不至于聚少离多,却也无法像普通的有情人那般,把彼此之间的爱情奉为最高。

  从这点来说的话,她似乎有些对不住墨归,她总是那个不停在找事情,一直停歇不下来的人。而他,总是好脾气地一声不吭,为她收拾各种烂摊子。

  “钱太多了,还不起,只能以身——”

  步青衣本想开句玩笑,问他是不是真的愿意收了她这个妖孽,不料话未说完便被他打断。

  墨归抬手向前一指,语气三分惊讶七分笑意:“快看,这可是难得的场面。若是不了解内情的人,恐怕会以为白衣侯一家三口跑出来逛市集了。”

  卫钰?

  步青衣连忙顺着他所指向前望去,果不其然,卫钰就站在不远处的人群中,身旁还跟着美艳不可方物的凤栖。

  以及……骑在他脖子上的小女孩。

  “我听江都尉提起过,卫钰最近一心扑在捡来的孩子身上,想来说的就是那小女孩了。”看着大冬天里还满头大汗的卫钰,步青衣忍不住偷笑,“真没想到啊,对谁都冷着脸的铁面侯爷居然还有如此温情的一面,也不知道那孩子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把这么一块铁石头给感化了。”

  “去会会不就知道了?你不正好有事要问他吗?”墨归淡然一笑,握住步青衣纤细手腕,大步向前走去。

  卫钰正在一处不大的杂货摊位前挑选东西,一会儿拿起一双虎头小鞋,一会儿拿起一挂长命锁,一会儿又拿起一扎夸张却可爱的头花,可是那小女孩不管看到什么东西都拼命摇头,还一脸嫌弃地敲打着卫钰的头顶,嘟起的小嘴似乎在埋怨他审美能力之差。

  “哟,侯爷给孩子挑礼物呢?”迎着凤栖接连不断的白眼,步青衣走到摊位前,抽走卫钰手中拿着的一只拨浪鼓,“这么幼稚的东西也拿得出手?难怪人家嫌弃你。喏,这个怎么样?喜不喜欢?”

  步青衣抓起摊位上的一副面具戴在脸上,对着小女孩比划了一个夸张的姿势。

  “呀——!”小女孩吓得一声尖叫,把整张脸都埋在卫钰头顶。

  凤栖翻了个更大的白眼。

  “你还是算了吧,侯爷挑的东西的确有些幼稚,但总比你这些凶神恶煞的东西好,别以为谁都像你一样不走寻常路。”墨归苦笑着把钟馗面具从步青衣脸上摘下来,随手丢回摊位上,稍作思忖后,他拿起一把精致的小弹弓递到女孩面前,“这东西喜欢吗?”

  小女孩缓缓抬头,看到弹弓的时候眼睛一亮,虽未说话,却用力地点了点头,白里透红的脸蛋儿上露出纯洁笑容,还带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

  步青衣倒吸口气。

  这孩子又漂亮又可爱,难怪卫钰如此喜欢。

  “既然喜欢,叔叔买来送你好不好?”墨归向前伸了伸手。

  小女孩有些犹豫,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那弹弓,却又不知该不该接过来。

  卫钰眉头一皱,伸手抓过弹弓丢回摊位上。小女孩见状立刻低下头,天真的笑容消失了,眼神里还多了几分委屈,看上去楚楚可怜。

  “想要的话,我给你买。”卫钰掏出一块碎银丢给货商,又从摊位上将那把弹弓拿了回来,举起手递给小女孩,温和道,“不可以随便接受陌生人送的东西,懂吗?万一是坏人怎么办?”

  “坏人?侯爷闹眼病了吗?我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墨归错愕地指着自己的鼻子苦笑。

  卫钰如往常一样把墨归当作空气一般,对他的话充耳不闻,转身就要离开。

  “侯爷这样做合适吗?”步青衣淡淡开口,慢条斯理道,“你不想与我扯上关系无所谓,但事情有可能牵扯到圣上,你真的打算不闻不问,就当什么都没发生?”

  前行的脚步,陡然停住。 腹黑世子,你又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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