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我为不死人

第十三章 打法岁月所鼓捣的小玩意

我为不死人 雲巅丨冷月大大 3767 2021-04-06 08:38

  您可以在百度里搜索“我为不死人 艾草文学(www.321553.xyz)”查找最新章节!

  

  一个月入道,一跃垮轮回三小境界,仅差一步命桥通神岸。

  神岸达成,才是真正修者的开始。

  叶轩盘坐仙池一个月,即将达神岸之时停了下来,他需要去稳固。

  万古不死,虽不能修行,但是对于修者修行,试问当世,回问万古,无人能及他,就是不朽天皇也是不及他。

  “你终于肯出来了,我还以为你要霸占仙池不走了。”

  刚出仙池,瑶池圣女莲步走来,修行一个月,惊动瑶池古地上下,产生的景象震撼瑶池。

  如今,瑶池上上下下,无人不知叶轩。

  就是瑶池圣女在叶轩修行的一个月中,亦是好奇看望过叶轩,惊为天人。

  “我要真敢霸占仙池,你们恐怕得拿至尊帝兵来镇压我。”

  叶轩打趣说着,同时扫视了瑶池圣女,仅仅一个月不见,瑶池圣女的修为又有精进。

  显然,神城一夜论道,瑶池圣女收获颇丰。

  “无事不登三宝殿,小丫头,说吧有什么事情找我?”叶轩瞥了眼瑶池圣女。

  瑶池圣女不可能无缘无故来找自己,尤其还是自己一出仙池就来找。

  瑶池圣女没有隐瞒。

  “西王母让我来告诉你,谢谢你对瑶池的帮助,这份大恩,我等铭记,日后你若是想要在仙池修炼,只需告诉她们一声就行。”

  叶轩仙池修行一月,不仅步入修道,更是将仙池的神性复苏,西王母等人看出,如今仙池复苏,神性通古,与之旧址的仙池一般无二。

  这对于瑶池古地来说,是通往长盛不衰的底蕴。

  时隔万古终是踏入修炼,叶轩心情极好,走路都哼着歌。

  见状,瑶池圣女嫣然一笑,问道。

  “叶兄,当日你与劫黄兴一战,实在震撼,那杆大枪惊艳全场,听太上长老说那是上古种族的骨所制,不知可否借来观望,你放心,我只是想看一看,我还从未见过上古万族。”

  道艰时代,上古万族蛰伏,已有上万年之久没有出世。

  叶轩心情不错,自然不会拒绝,况且那杆大枪对他来说,只是一个小玩具,无聊之余做出来打发时间的小玩意。

  “送你了。”

  光华掠动,煞气喷涌,叶轩取出大枪送给瑶池圣女。

  如同石化,瑶池圣女以接着大枪的姿势愣愣看着叶轩。

  一杆普通人都能使用,钉杀圣子的禁器,说送就送?

  “叶兄,这礼太大了。”瑶池圣女连忙拒绝。

  这等禁器,只能对付四祭境,可也是不可多得的宝物,特别时候更有奇效。

  “大吗?不过无聊鼓捣出的小玩意。”叶轩摆手,并不在意。

  最终,瑶池圣女收下了叶轩的礼物。

  收下礼物,瑶池圣女心中依旧认为礼物贵重,至于叶轩的不在意,她觉得是叶轩又在跳大神吹嘘。

  殊不知,这杆大枪确实是叶轩随意鼓捣的玩具。

  上古时代,叶轩曾因一事,与上古某一族结下仇怨,一怒之下灭杀其族上下,其一族尸骨被他收了起来。

  闲于无尽岁月中的无聊,叶轩时常鼓捣一些小玩意,这些骨极小一部分被他拿来做了这柄大枪。

  叶轩并没有告诉瑶池圣女,这等禁器大枪,他还有一柄,那一柄才是真正的禁器,至于送给瑶池圣女的大枪,充其量只是残次品,入不得其法眼。

  若非大枪是他用那一族尸骨制成的第一个小玩意,作为第一个小玩意,他留下来做了纪念,否则他估计早就扔到不知哪一个山沟沟,被后世人捡去。

  瑶池圣女并不知道这些辛密,此时收到叶轩礼物,开心不已。

  “咦,叶兄,这大枪上的骨纹怎么有一个看起来特殊,但是又跟枪上骨纹连接,似浑然天成,但却极其突出。”瑶池圣女把玩着大枪。

  “那是我叶轩制作的标志,独属于我叶轩。”

  古往今来,炼器大师都有自己的标志烙印,一旦做出惊天兵器,必会烙印其标志。

  瑶池古地繁华,似谪仙居住地,不染红尘凡烟。

  叶轩一人独步行走瑶池古地。

  由于仙池一事,西王母看重叶轩,准许叶轩除却瑶池一些重地不能进入,其余区域可随意走动。

  瑶池古地后花园,叶轩漫步于此。

  百花满地,争奇斗艳,花香四溢,美得让人如置身花的海洋,时不时有灵鸟珍蝶飞舞。

  叶轩立身花丛,一席白衣染上一层光华,纤尘不染,眉宇间有慨叹。

  “一别万载,我活着你却埋藏在此,哎,岁月流淌,故友相继离世,不变的却只剩我了。”

  他的面前,除却花丛,有着一个小山包,扎满鲜花,在这美丽的后花园算是一个奇异处。

  时间点滴过去,叶轩站在此地良久,面对小山包,一动不动。

  “他在做什么?悼念瑶池先祖吗?”

  瑶池古地后花园有弟子路过,看到叶轩一动不动,都在议论。

  一位前不久才新加入的瑶池弟子问道:“那个小山包有什么特殊的吗?”

  “那是我瑶池其中一位先祖的墓,可惜英年早逝。”进入瑶池几年的弟子向其解释。

  …… 我为不死人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