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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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之焚书
唐人有诗: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很明显,这首诗是讽刺秦始皇的。他说,你秦始皇烧了天下书,要愚民,好好继续你的专制统治。这样残暴的政策,并没有如你秦始皇的愿。结果怎么样呢?推翻你秦始皇江山的恰恰是两个不读书的人。你焚书焚个什么呀?
秦始皇的一把火惹了天下读书人,也为他自己戴上了一顶暴君的帽子,秦以后,这顶帽子算是摘不掉了。暴君。以强力收拾天下,也要强力治天下,最后失败了,二世而亡,读书人都笑死了。
总之,秦始皇在历代史家的笔下决不是一个好人,更不是一个好的皇帝。我们的正史就是这样给他的评语。正史几乎是传统的儒生来编纂的。而那一场焚书坑儒的结果,在政治上,儒家失败了,输的很惨。秦始皇不喜欢儒家,大秦的天下也不是指望儒生们评头论足,仁义教化得来的,而是秦人几百年的浴血,拿生命搏来的,或者说,以暴力取天下,这当然不受反对暴力革命的儒生们的喜爱。
秦人治国从来都是以法强国,从观念上说,法家彻底的击败了以周朝为代表的儒家。
我们回头看看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在资治通鉴上,提到的是焚书坑术,术,就是那些术士。且不去管他,反正是坑了一些读书的人,说儒也没什么大毛病。
事情仍然是从大秦的政治制度引起的,主角是李斯。李斯这个人对秦政治、文化上的重要政策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对秦如此,乃至秦以后数千年的政治体制,他的影响也是不可磨灭的。
第一次朝堂会议。丞相王琯提到分封诸侯,李斯旗帜鲜明的进行反对,主张郡县天下,不赞成封诸侯,以为周朝之所以乱纷纷,完全是诸侯之间各自为政,导致周朝威望日销,行政在于诸侯霸主,周朝天子名存实亡。李斯的观点,秦王嬴政深以为然。于是第一次的分歧,李斯胜出,而丞相王琯也没有提出异议。于是郡县制得以推行。
第二次朝堂会议,直接导致了史上的焚书事件。博士齐人淳于越的态度,先王制度有益天下,“事不师古而能长久,非所闻也”。历史看,殷周时,封子孙功臣,拱卫君王,值得借鉴。现在,大秦一统,如果不分封诸侯,倘若有叛逆事,不能辅弼,天下危矣。
始皇让大家讨论淳于越的意见。事实上,最初丞相王绾所提跟淳于越的想法是一致的,当时嬴政站在李斯的一面,也认为周朝的没落乃至亡天下,也是分封诸侯的原因。实话说,嬴政并没有直接反驳淳于越,或者独断专行的一口否定,而是让大臣各抒己见。这倒见得始皇的大度,甚至有民主的意思。尽管以前我们讨论过这个问题,也有了决议,既然现在有人再次提出,不妨当众理论一番。我觉得这里嬴政还是有宽广胸怀的,并非传言中的专行暴君。
史记原文
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始皇下其议。
毕竟事关国体,始皇选择了让大臣们充分讨论。讨论的结果还是李斯胜出,很有意思的是淳于越等人并没有继续提出他们的意见,与李斯论争。是李斯的话很有力量,让淳于越等人哑口莫辩呢,还是另有他情,我们不得而知。史记没有记载。
我们看李斯的大论。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李斯真是个即兴演说的高手,辞令铿锵,有感染力,且直击要害,闻之动容,非常的有实用,激情所陈,当下即用,非淳于越等儒生可比。实在的说,先前的丞相王绾,现在的淳于越,秉承的儒家以先王为法,道理上没问题,可现实的情况是,秦初并天下,六国的旧贵族势力汹汹暗涌,秦虽然一统,但是秦文化与中原文化相去甚远,地理上统一了,思想上文化上各自有各自的脉络。文化不同,人心则异。王绾、淳于越等人显然看轻了这个问题,而李斯目光如炬,切中要害,他深刻的理解秦人统一天下的始终根本,也明白中原文化与秦人文化的分歧。李斯作为一个外国人,是彻底的为秦人服务的,他的所思所想完全是基于秦人立国打天下的根本原则来的。他深知大秦草创天下,非文化专制思想专制不能稳定,如果效仿殷周,天下必乱,加之中原文化对秦的鄙视,更难进行管理,效仿殷周就是把秦的天下拱手献出。为秦利益考虑,李斯提出了焚书的政策,而他的一番陈述打动了秦始皇,于是乎焚书令下。倡导焚书的非秦人,李斯也。非秦始皇,李斯也。李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秦主义者,他跟孝公时的商鞅一样,为大秦付出了全部。
仔细看一下李斯倡导的焚书令。
1、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所私藏诗、书、百家语者,烧之。国家统一管理天下各类书,不允许民间收藏。
2、史书非秦记,烧之。
要想真正的收服六国人心,必先灭其史,把他们文化、思想的根铲除,加强文化思想的专制。
3、禁私学。(针对儒生)
4、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有利于生产、生活的保留,涉及到文化思想的,烧之。
在这个焚书事件中,并不是天下非秦书全部烧掉,诗书百家语在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民间私藏传播。史书非秦史,全部烧掉。与生活、生产有关的保留,即医药、卜筮、种树之类。这么看来,秦始皇的焚书从文献的角度讲,并未丧失。从政治的角度说,他是为了进行文化专制,思想专制,来进一步巩固打下来的江山。文献的丧失,似乎后来的项羽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项羽兵进咸阳,一把火烧了秦宫,应该有很大部分的书籍被焚,这个记到秦始皇的账上似乎并不太妥。 我读历史之碎碎念